粮价“直补”的意义

2010-08-26 15:32:5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安徽的“直补”改革,农民不仅能直接拿到国家的粮食补贴,而且还能随行就市,到市场上出售自己生产的粮食


    刚刚收完麦子的安徽农民喜出望外:乡村干部大张旗鼓地向他们宣布,从6月1日起,省委、省政府决定把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扩大到全省。财政原先补贴给粮食系统的钱,将直接补贴到他们的手里。

    农民有史以来,第一次既没有出卖农产品,也没有出卖劳动力,就从国家财政拿到了钱,这是国家第一次直接给农民发补贴。虽然每亩平均补贴只有25元,每个农户平均获补贴180元,钱不多,但农民兄弟还是喜出望外,因为国家发给的补贴实打实地发到了他们手中。直补在我国的首次出现,对于推动农村变革,促进社会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也是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方向。

    据报道,安徽省财政以前每年要拿出粮食补贴40亿元,但只有4亿元能进农民口袋。也就是说这粮食补贴只有十分之一进了农民的口袋,这样的比例是非常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当一大部分粮食补贴则进了粮食流通领域,这就产生了不种粮食,没有付出汗水的反而受益最大,而付出汗水的农民受益却最小。现在把这些钱直补给农民,农民们当然会“反响热烈,情绪高涨”

    “直补”的意义也远远超出了粮改范围。按WTO规则,价格支持属于“黄箱政策”,受《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限制;直接补贴农民属于“绿箱”政策,不受协议限制。今后,直补将成为我国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主要方式。很显然,向农业进行补贴可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无论是同发达国家的补贴水平相比还是用我国加入WTO协议衡量,我国都应该增加农业补贴水平,以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事实上我国对农业的补贴很少,发到农民手中的补贴几乎是没有。过去虽然也对农业进行了补贴,但都补给在流通领域,农民得不到实惠,这种不合理的做法也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农民们为何如此欢迎“直补”,好处是不言而喻。安徽的“直补”改革,农民不仅能直接拿到国家的粮食补贴,而且还能随行就市,到市场上出售自己生产的粮食。这种改革增加了农民对农产品流动的主动权,尊重了农民的意愿。过去农民自己是不能把粮食拿到市场上去卖的,即使完成了国家定购粮任务,多余的粮食也必须卖到当地粮食部门,否则予以没收。粮食吃不完非卖不可,而唯一的交易场所又是粮食部门,这也是一些粮食部门肆意压价,克扣农民的一个“砝码”,也激化了农民与政府的矛盾,损害了干群关系和政府形象。而实行“两放开一调整”,即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将国家通过保护价给农民的间接补贴,调整为直接补贴,使农民成了最大的受益者。 还标志着,国家财政对粮食经济的支持,完成了由城市消费者到中间购销企业,再从购销企业到生产者农民的最终转移。

    实行“直补”,是18年粮改的一个飞跃。我们知道,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起步是很早的,1985年元旦,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实行了31年的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被打破。其后,1992年、1998年、2001年又相继进行3次粮改。以大包干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生产关系改革几乎一蹴而就,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却踟蹰近20年,成了跨世纪的改革难题,以此经济学家周其仁撰文感慨粮改旷日艰难,“希望再也不要‘又见粮改’。”

    当然,“直补”的改革要在全国全面实行,还是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因为这涉及到粮食部门的利益,过去粮食部门的一大批职工就是靠这补贴,靠收购粮食差价来养活自己的,而一旦把这些钱直补给农民,放开市场,他们就将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这也给地方政府增加了一定的压力。但是,有压力并不等于就不改革的理由,只有不断改革,“三农”问题才能逐步解决。

    安徽曾在全国率先发起举世瞩目的两轮改革,一个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大包干”,一个是90年代的“费改税”,相信这次“直补”改革也能成功,成为全国的典范,从而推动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