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命运一波三折

2005-02-18 13:33:04    


在全球变暖的警钟声中,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各方达成了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成文法案,即《京都议定书》。它被公认为国际环境外交的里程碑,是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旨在防止全球变暖而要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协议。各缔约国就具体的减排数量目标安排达成了一致意见。《京都议定书》以1990年各缔约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水平基准,要求《议定书》附件中列明的38个国家必须在2008年至2012年间,使其温室气体总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2%。在这38个国家中,欧盟各国减排任务最重,它们必须在2012年前减排8%。美国的减排任务为7%,日本为6%。而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虽然也已经核准了《京都议定书》,但《京都议定书》并没有向这些国家提出温室气体减排量的具体要求。
但是,虽然美国在1997年时便签署核准了《京都议定书》,承诺了7%的减排义务,美国参议院议员们在减排义务这个问题上 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强烈反对的声音终于占据上风。他们认为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会损害美国的经济发展,并且坚持认为,应该将中国和印度等处于经济快速发展中的国家列入减排承诺的名单上。2001年3月,小布什上台后以“缺乏可靠的科学证明”为由,单方面宣布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迫使《京都议定书》暂时搁浅。《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经国内程序审核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必须达到55个;第二,批准了京都议定书的附件I的缔约方总体排放量必须占附件I全体缔约方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55%。由于美国是全球工业气体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占据了25%的排放量,《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前景受到了前所未有最大的威胁,《京都议定书》的实际效用已大打折扣。
 一直处于摇摆状态的俄罗斯,立即成为各成员方关注的焦点。俄罗斯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京都议定书》附件中38个国家总排放量的17.4%,如果俄罗斯批准,《京都议定书》将获得生效的机会。然而,俄罗斯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抉择上左右为难,国内争论不休。但争取加入WTO的俄罗斯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个突破口。在欧盟国家承诺支持入世后,俄罗斯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在去年10月底的时候分别批准了《京都议定书》,普京总统也在2004年11月5日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虽然比原计划的生效日期迟了足足5年,但俄罗斯的加入最终还是使《京都议定书》得以生效。
分析认为,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主要是受到美国国内利益集团的牵制。美国是个石油高消耗国,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将会严重影响到美国大汽车集团、石油公司等的利益。另外,美国普通民众的生活中也要消耗大量的石油等能源,限制排放量也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美国政府担心因此受到国内民众舆论的巨大压力。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拒绝承担减排义务,虽然一时维护了美国国内的利益,但此举也损害了美国的国际形象。所以,就算美国不加入《京都议定书》,也应该主动减排,否则美国将承受来自国际社会更大的压力。而且从美国推行的全球战略看,美国不可能长期游离于任何重要的国际制度之外。《京都议定书》是一部重要的国际条约,美国现在暂时退出,不过是希望在未来的新一轮谈判中赢取更多的利益。
《京都议定书》生效对全球经济影响迥异
《京都议定书》的生效给不同产业、不同国家带来了新的挑战,但同时更带来了机遇。
第一,从产业层面来说,《京都议定书》将影响全球部分产业走势。首先,《京都议定书》实施后,钢铁、石化和电机电子产业将面临巨大挑战,半导体产业将有重大负面影响,而对人造纤维、水泥和造纸产业也有不同影响。其中电机电子产业中,以发电厂影响最大。半导体产业受到重大负面影响的主要原因是全氟化碳(PFC),全氟化碳是目前半导体产业及面板业在铅洗制程所使用的主要气体,虽然其排放量相当低,但对地球温暖化的效应,是二氧化碳的数千倍。目前,半导体和光电子产业正成为亚洲发展中国家吸引投资的最大方向之一,在《京都议定书》实施后,预计将有更多的产业转移。其次,《京都议定书》给很多产业提供了新的机会。比如再生能源产业、替代能源产业等。沙特阿拉伯石油部长2004年12月曾指出,一旦先进国家实施《京都议定书》,该国石油收入将减少数十亿美元,到2010年沙国损失将高达190亿美元。而相应的,在《京都议定书》影响之下,再生能源产业与替代能源产业将得到大发展。比如太阳能产业,太阳能作为永续能源,具有环保无污染的特性,目前是各国政府大力扶植的产业,《京都议定书》生效将使其发展提速。目前太阳能电池产业仍处于萌芽阶段,不易受到景气影响,预估未来每年呈现三成以上的高成长。市场以亚太市场占五成(其中日本占九成)最大、其次为西欧占三成(德国占七成)、北美占一成(美国为主),市场占有率前五大厂商为日、德厂商,排名第一为日本夏普。
第二,从国家层面来说,《京都议定书》中允许的三个灵活机制:排污权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也给一些国家提供了发展经济的机遇。其中排污权贸易机制规定,如果一国的排放量低于条约规定的标准,其剩余的额度可以直接出售给完不成规定义务的国家,以冲抵后者的减排义务。很显然,排污权贸易机制让《京都议定书》变成了贸易议定书。只要有钱,就可以把自己应承担的减排任务买下来。像俄罗斯这样减排指标为0的国家,再加上其广袤的森林可以吸收大量二氧化碳,这样它就获得了更多的剩余减排额度,可以在《京都议定书》的排放贸易中赚取大量外汇。实际上,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已经瞄上了俄罗斯的减排贸易。而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是允许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在成本较低的另一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投资,并将因此减下来的减排额返还投资国,冲抵减排义务。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指发达国家之间,而后者则扩展到发展中国家。
中国必须化压力为动力
1998年5月我国政府签署了《京都议定书》,成为第37个签约国。《京都议定书》的实施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和外交产生重大影响。我国目前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估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很可能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虽然《京都议定书》中并未对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指标做出限定,但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的排放大国)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我国减排温室气体的潜力却受到能源结构、技术和资金的制约,我国的能源结构和减排成本决定了我国不可能过早地承诺减排义务。煤是我国的主要能源资源,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约占70%。受能源资源结构的制约,我国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潜力有限。如果近期就承担温室气体控制义务,我国的能源供应将受到制约;温室气体的减排成本相当可观,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约为76~666美元/吨碳,我国的减排成本也在100美元/吨碳左右。
 因此,《京都议定书》生效后,中国将面对遭受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如处置不当,有可能会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这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国际贸易以及国家安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有专家认为《公约》谈判的难度不亚于我国加入WTO的谈判。
分析认为,尽管压力巨大,但这也是一个极好的机遇。首先,思想上可以促使国人以维护国家利益和保证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气候变化问题。气候变化问题是一个涉及科学、经济、政治、外交等领域的综合性问题,直接关系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关系到我国在未来20年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国际环境,必须统一规划外交、经济、能源、科学等方面的应对策略和行动。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指出,发达国家已经把积极支持和应用可再生能源作为一项基本的气候政策。其次,行动上大力发展再生能源和可替代能源,使用清洁能源。从目前的各种预测看,我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增长目标,能源需求在31亿吨标准煤左右,其中煤炭约23亿吨。由此带来的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也十分突出。我国工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地要大量消耗能源和资源。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应对国际减排压力的选择只能是继续化压力为动力,走低碳发展道路。中国最终都需要使用其它形式的能源:如太阳能、潮汐能、风能、生物能(来自农作物)和小水电,提供不会破坏气候的能量来源,这些能源既不会带来污染(如酸雨和空气污染),也是用之不竭的。
中国是全球经济发展最迅速的国家,中国的能源情况不仅对全球经济举足轻重,也对全球气候起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中国面对最严峻的挑战,却也是最大的机遇。中国是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最佳地方,而当政策到位和得到发达国家的相关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时,中国也会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的龙头。文/亚太博宇 上海经济观察员 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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