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价格改革应警惕人为“大跃进”

2006-02-24 09:07:40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5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剑指资源价格扭曲是导致国际收支失衡,给人民币汇率带来升值压力。央行报告指出,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资源价格水平长期偏低,这不仅导致了资源浪费和粗放型经济增长,而且还导致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扩大了贸易顺差,夸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无疑,电价、油价等资源价格再度走到一个敏感的节点上……

 

资源价格改革的五方面具体内容

 

  一、全面推进水价改革。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逐步提高农业用水价格;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尽快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合理提高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等。

 

    二、积极推进电价改革。要逐步建立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将上网电价由政府制定逐步过渡到由市场竞争形成。

 

    三、完善石油天然气定价机制。坚持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

 

    四、全面实现煤炭价格市场化。政府逐步淡化对煤价形成的干预;研究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煤炭资源成本、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价格的良性互动。

五、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使土地价格真实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和土地价值,反映土地资源的稀缺状况。严格控制行政划拨用地范围,扩大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的范围,减少协议出让土地的数量。

 

 

资源价格改革考验“两种制度”

 

这五大资源差不多全面覆盖了社会的基本生活资料,市场价格传导机制下,公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将会全面上涨,所以不能只停留在“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资源节约和实现资源价值”这些美丽改革图景的自恋中,要充分地考虑到改革的社会成本,以“首先支付和谐成本”而不是“遇着矛盾绕着走”的逻辑起点启动改革。具体来说,此次资源性产品涨价将考验两种制度:

 

   首当其冲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市场化不是万能的,人的能力存在很大差异,不能把任何人都裸露于市场之下让他们平等承受市场考验;另一方面,很少改革能达致“帕累托最优”状态,大多改革在利益调整中都会产生一个政策性利损群体,他们承担着改革的成本——为保障那些“无力面对市场”的弱者和改革成本可能承担者的利益,任何一个以“市场化”名义展开的改革推进之前,首先要做的都是要完善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反思一下,当下的医改、教改、房改所以陷入困境,正在于改革之初对社会保障的漠视,换句话说,“弱势群体”被市场化挤进绝境。

 

  因此,此次五大资源价格改革直接拷问,我们的社会保障准备好了吗?价格一旦放开,诸种生活必需品必然上涨,那些贫困者靠原有的低保如何能生活下去?生活成本一旦提高,贫困线下又会多出许多贫困者,如何保障他们的生活?这个方面的实质问题是,如何把通过涨价增税增加的公共财政,迅速转化为社会保障基金返利于民。

 

  其次,资源价格上涨将考验产权制度。只有在一个权责明晰的产权制度下,市场化改革才会有效率。可众所周知,我国在许多资源方面的产权是含混的。现行法律规定,资源属国家所有,然而当下的制度框架中并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来确保国家行使此种所有权。事实上,单纯所有权是空洞的,由其派生的支配权、使用权、开发权和收益权才是所有权的实质内容。为管理的方便,中央政府将许多资源的所有权分割为不同的“产权束”,然后通过法律分配给各级地方政府,于是在许多资源上,就叠加了各级地方政府各种利益集团层次不同的产权。

 

在政府定价的情况下,资源产权混乱的矛盾能得到一时的掩盖,可价格一放开,如果没有严格的产权界定跟上,矛盾立即会暴露出来。产权不清下,价格改革很容易成为一些掌权者和利益集团牟利的工具,回首一下国企改革中的国资流失,就可看到这种借改革掠夺的危险有多大;另一方面,产权不清会加大交易成本,也就是说,上涨的价格中许多体现的并非资源价值,而是权钱交易成本,也就是说,老百姓更多将是为权钱交易而非资源价值支付昂贵的资源价格——产权制度实质上是一套严密的法律制度,我们法律已经严密到了可以防范资源垄断集团损公自肥的冲动了吗?

 

资源价格改革切勿人为“大跃进”

 

资源价改尽管是必要的,但这毕竟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涉及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当前劳动力价格没有大幅提升,贫富差距、地区差距趋于严重以及企业依赖廉价资源日久的情况下,处理不好,极可能造成“双输”后果。而当前我国资源价格进行全面市场化改革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并不成熟,不宜全面铺开,急速推进。

 

首先,资源价格改革可能会破坏宏观调控的成果。资源价格的放开将会直接导致作为经济源头和基础的资源产品的价格上涨,从而增加下游产业的生产成本,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的作用,将会直接推动下游产品的价格上升,形成通货膨胀的压力。

 

其次,资源价格的上涨有可能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一方面直接增加了消费者在水、电、气等公共资源产品上的支出,另一方面通过价格传导提高了其他消费品的价格,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成本。这不仅直接降低国内的总需求水平,而且也会降低消费者的实际生活水平。此外,资源价格上涨还会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资源部门自身对于市场化改革的准备还不充分。由于资源部门的特殊性和历史原因,资源部门大部分仍然是垄断经营。在没有破除行业垄断,形成充分竞争的情况下,贸然放开价格,垄断厂商将会毫无疑问地制订垄断高价,攫取高额的垄断利润。而政府希望通过价格改革使资源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成本内部化的良好愿望也不可能实现。由于垄断企业可以通过垄断价格将这些成本转嫁给下游企业和消费者,价格放开并不会对垄断企业产生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激励。结果将是使资源价格改革变成一次资源部门向下游产业和消费者攫取垄断利润的利益再分配。

 

此外,相应的社会保障和补偿机制尚未到位。在进行资源价格改革的同时,必须同步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或补偿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会恶化。这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资源改革成功的保证。

只改价格不除垄断的改革前景不容乐观

 

综合目前某些专家的说法,可以为资源价格上涨找到三个主要理由。但仔细考察,这些理由未必具有充分的说服力。说此项改期的紧迫性三条,一是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不能再拖了;二是国内资源价格长期偏低,导致资源掠夺式开发、挥霍性使用、重复建设等问题一大堆。通过资源价格改革,可从源头着手,治愈上述疑难杂症。还有,借助价格杠杆实施宏观调控,操作起来更管用。总而言之,这项改革被官媒描述成好处多多,而且特意强调迟改不如早改,小改不如大改。但是,只改价格而不破除垄断原就是末到置,这样的改革前景不容乐观。

 

以石油为例,从勘探、采掘、炼油、进出口到零售,统统垄断或大部分垄断生产和经营,价格的市场化如何改得成?此时,油价的市场化说穿了无非是“官价”的“市场版”而已。如果石油产业链是通过市场竞争打造而成的,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油价改革之必要,市场供求关系自然决定油价涨落。政府此时要做的就是专注于石油的国家战略储备。这个道理在电价、水价、燃气、城镇土地价格等领域,同样适用。

 

基于上述分析,资源价改的实质,是对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它面临着一个改革的历史成本在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分担问题。所以,如果改革主导者只想在保持资源行业垄断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单纯提高资源价格,那么,这就意味着只能由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来承担改革的代价。这种改革思路是非常危险的,教育与医疗体制的改革就是前车之鉴。因此,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该考虑到改革被扭曲的可能性,建立起改革的反扭曲机制。否则,对体制弊端的改革往往会演化为对既得利益集团锦上添花的措施。因此,不先破前端的垄断,只想着后端的价格市场化的改革,前景不敢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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