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直销法的争论还将继续一段时间

2005-04-27 09:22:30    

 

商务部原定于去年12月发布、但至今仍未见出台的直销法,因出台谨慎而备受关注。4月19日,作为国内首家直销试点企业雅芳公司公布了该公司直销试点方案细节;4月22日有消息人士透露,直销法规现正处在“研究论证”阶段,预计在6月前后直销法规将出台,8月前后开始施行。有理由相信,这部关系到中国内地直销市场开放和进一步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法律,已渐行渐近……

 

直销立法争论的焦点在于保证金、佣金比例和销售层次

随着雅芳公司在19日将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直销试点准备工作拉开了序幕。在该方案中,直销员的佣金将不得超过25%,团队计酬将不被允许。雅芳将招募3000名直销员来进行直销试点,但是公务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教师、未取得全日制高中学历文凭的人以及中国政府禁止的非法组织成员,均不能参加直销试点。雅芳的店铺经销商也被排除在外。政府还会随时监控直销活动,有关部门可以在网上进行推销员查询、订单查询、订单明细查询、付款查询以及对账单查询。与此前的“店铺+推销员”所不同的是,这些报名参加雅芳直销试点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从业前培训,在获得雅芳颁发的临时性推销员证书后才能进行直销。据称“培训将非常严格,甚至有可能上百个人中才有一个合格的。”对于那些培训合格的人员,雅芳将他们分为“活动”(每月订单销售额大于0元)与“不活动”(每月订单销售额为0元),如果有人连续三个月处于“不活动”状态后,将被取消直销员资格。雅芳高层表示“试点体系完全独立于专卖店和柜台销售体系之外,不会对专卖店构成任何威胁。最重要的是,店铺经销商获得的报酬要远远高于直销员。”

 

其实,在直销立法争论中,保证金、销售人员佣金比例以及销售层次三大问题是人们争论的焦点。首先,直销这种营销模式本身所存在的市场风险使得对于直销企业保证金的规定不可或缺。一方面,直销企业发展员工队伍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有虚拟运作的空间;另一方面,其产品有可能面临质量起诉和赔偿问题,数千万元的保证金这样看来也就不为过了。

 

其次,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直销企业制定过高的产品价格、以高额返利来吸引经销商,对直销人员佣金的规定也十分必要。目前所传出的最高25%的提成比例在直销行业非常低。就目前的行业惯例来看,业内的标准约为45%,有的企业甚至超过了50%。并且,政府在给予雅芳直销试点资格的同时没有禁止其它直销企业停止业务,这意味着,雅芳的直销队伍能否招到合乎各项标准要求的销售人员也将是挑战,使得雅芳在招募销售人员方面也不具备竞争力。

 

目前中国的直销模式大致分为雅芳的“单层”模式和安利的“多层”模式,其间差异很大。多层模式也是国际直销主流模式,在全世界900亿美元的直销市场中占据了80%-90%的份额。目前,在中国运作的相关企业,90%以上都采取多层次销售模式。虽然“试验先锋”雅芳所进行试点的模式是单层直销,但其对多层次模式却是甚感兴趣,该公司向国家所申请的也是多层次直销模式。就在4月19日当天的试点方案说明会中,雅芳公司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如果将来政府允许,雅芳不排除运作“多层次”模式。

  

前车之鉴让中国政府难以痛下决断

 

雅芳如愿成为中国首家经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作为目前唯一一家官方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雅芳的试点结果将成为中国直销法最终完善的重要依据。

 

目前业界普遍认为,监管部门选择雅芳,标志着监管法规将会在直销模式中选择“店铺+销售员”的单层模式,而拒绝金字塔式的多层销售模式。这样的选择也许并非没有道理。不过,假定这些内容将被正在拟定的法规固定下来,中国政府立刻就会面临一个问题:非雅芳模式的大量直销企业,尤其是内资企业该怎么办?假如它们不能转型,政府是否将责令其全部停业?而这本身是否会造成某种社会问题?当然,限制直销业的发展,可能本来就是中国政府的用意。此次直销立法由商务部外资司主导,这一事实显示出,政府认可直销模式,并为其立法,似乎主要为应对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因而,最终的直销立法似乎有两大特征:一方面,给国外成熟大企业以机会,这些企业也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发挥了大得不成比例的影响;另一方面,对本土直销企业,以限制为主。

 

但是,这些限制措施能否真正发挥效力?假如本次法规颁布后,遭到限制的内资直销企业绕开法规,转入灰色、黑色生存状态,政府该如何是好?经验早就证明,限制多层次计酬方式而只开放单层次直销,并不能解决非法传销的问题。90%以上采用多层次计酬制度、拥有庞大业务队伍的直销企业,并不甘心坐以待毙。我们仍然记得在199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政府将单层直销营业执照的颁发权力下放给了省级工商局,希望通过不再增发多层直销营业执照来控制欺诈行为。但是,这种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的划分标准及经营权批准权的下放,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市场更加混乱:当时 “金字塔”模式的操作者马上意识到,他们可以打着单层的旗号,拿到合法的传销营业执照,继续进行欺诈。所以,当年政府在取缔传销之后几个月,就不得不又准许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型之后重新开业。

 

而在目前,“直销变通管道”也正在浮出水面。为了拿到炙手可热的直销牌照,目前很多企业开始打政策的“擦边球”,暗度陈仓走一些变通渠道。除了那些还想继续合法进行直销的企业之外,很多拿照无望的直销企业最有可能的宣布脱离了直销行业,背地里却行直销之实,利用地方保护主义,实施区域化生存。这样一来,不仅给行业监管带来极大风险,而且将导致业界混乱不已。可以预见的是,如果雅芳模式真成为单一主导,未来市场上同样会有大量非法公司打着“单层次直销”的旗号,到市场上进行诈骗活动,并给自己披上合法外衣。而这将直接违背中国政府为直销立法时,所追求的方便政府监管,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初衷。

 

中国政府在直销立法的搏弈中立于不败之地

 

至于直销法的出台时间,我们注意到最新的消息是,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12日曾针对当时“直销法5月出台”的传闻指出,我国就商业直销进行立法的条件还不成熟,目前以直销条例的方式进行规范。直销条例草案已经起草完毕,目前已提交国务院审议,何时出台并没有时间表。

 

如果在回顾一下相关的历史情况的话,我们就能够发现,关于直销立法时间一直是各方争论和猜测的焦点。到目前为止,直销立法时间的最为正式的官方表态是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去年9月8日中午在国际投资论坛午餐会上发表“鼓励跨国投资扩大互利合作”主题演讲时做出的。她当时表示,直销立法等正在抓紧进行,将于年底前公布。去年业界普遍盛传将在2004年年内出台首部直销管理法规的原因还考虑到了中国在加入WTO时承诺:中国将在2004年12月11日后取消对直销的限制。而且,在2004年11月10日,《华尔街日报》更发表题为《中国将颁布首部直销监管法规》的文章,无疑是“火上浇油”。

 

但去年的11月18日的《亚博经济》早就指出并强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相关规定(附件9在“分销服务”项目下的“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来看,我国也只是承诺在加入世贸组织后3年内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立法规范直销也只是中国履行入世承诺开放直销市场的必要前期准备工作,而非充分条件。有鉴于此,2004年12月11日只是中国承诺取消直销限制的期限,直销立法并不一定也要在这天出台。分析员在当时就得出过明确的结论:直销立法工作年内(2004年)可能完成无望。事实也证明了分析员的判断是正确的。

 

正是基于以上消息,以及亚博对直销立法的长期跟踪,分析员认为,目前业界所流传的直销法出台的时间都只是一相情愿地猜测而已,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最为重要的是,目前这些所谓最新消息的传出,极有可能意味着政府主管部门的立法思路和监管意图可能出现微妙的调整,需要更为仔细和全面的收集相关方面的意见。而重要的利益方(比如安利等)将为了获得更大的发言权和利益,也将倾尽全力来改变自己目前的相对弱势地位。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协调。而且从历史情况来看,各方面呼声最为强烈的时候,反而不是政策出台的时机。而商务部强调直销法“何时出台并没有时间表”无疑是非常高明的方法:这样能够最大的掌握监管的主动权,而且能够以一种从容不迫的心态来面对和处理各利益团体的搏弈过程,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再顺势推出。中国政府在这场激烈的直销立法的搏弈中已经确保立于不败之地。中国政府所要继续做的,是真正地为了直销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广泛地收集意见,以制订一部全面的、有利于监管的,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法律。因此,有关直销立法的争论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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