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短命的价格同盟

2010-08-26 15:22:50    来源:国际金融报

  近日,关于广州等地券商实行佣金价格同盟的消息真是不绝于耳,着实热闹得很。先是5月21日,某媒体报道“从本周开始,广州地区证券营业部的佣金下限一律为:场内不低于2.5‰,网上不低于1.8‰,银证通等不低于1.5‰”。话犹在耳,5月26日,又有报道称,记者以股民身份对10家券商在广州的证券营业部进行暗访,结果所访证券营业部竟无一例外接受了记者提出的将交易佣金降到远远低于佣金同盟下限的要求。仅仅诞生一周的广州证券业佣金同盟面临土崩瓦解。

    感谢广州的券商,成全笔者过了一把“未出隆中,便知天下三分”的瘾头,只是这瘾过得很不够,就像《围城》里写的那样,抽鸦片的人只找到一支烟,聊胜于无而已。为什么?因为这游戏太过老套、太过儿戏、太过业余。

    但凡一个人走投无路,民间就有“死马权当活马医”、“有病乱投医”、“有枣没枣打三竿再说”等等俚语俗口。现在看来,这些话用在那位祭出价格同盟“高招”的“点子大王”的身上,倒是颇有几分传神之处。

    不知道那些热衷于价格同盟的仁兄想过没有,为什么“乌鸦落在猪身上”,看到的尽是一片黑茫茫(价格大战、恶性竞争)?如果他不知道,笔者倒是可以给他提个醒:那是因为券商的日子一度实在太过逍遥。不是吗?一张巴掌大的委托单要卖一块钱,股民们忙进忙出尽是替他们打工了,加上行情“不是小好是大好”,久而久之早忘了“狼”早晚要来。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样的话,笔者不免又会想到一个词———饮鸩止渴。就是说即便价格同盟短期内得手了,券商们又有人“抬轿子”了,但这样一来不会走路的人不用走路了,那这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走路呢?

    笔者这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揣测那些执著于价格同盟的“业内人士”会有这样的想法,即先把眼下的难关过过去,没有温饱,谈何发展?关于这种思路,笔者倒是不怀疑其真诚的,这就如同小学课本里的那只寒号鸟,它在寒风呼啸的黑夜中的“明天就垒窝”的誓言一定是发自肺腑的,只是“明日何其多”这样的话题是再不要提了。

    下面再来看看价格同盟的可行性。据说在广东证券业协会牵头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上通过了一个《广州地区证券营业部关于遵守诚信诺言执行自律规则的公约》。《公约》规定“如果营业部出现了违反公约的行为,营业部老总将受到行业内部的通报批评,并由广东证券业协会将之记入诚信档案,通过媒体公开进行谴责,并向市场提示其诚信风险。”

    这倒是笔者远没有料到的,广州券商的价格同盟竟然设计得如此“精妙”、如此“周全”。没有制约的协议,在利益的面前一定不堪一击,这是价格同盟“血的教训”。可惜的是笔者将《公约》再三研究,总觉得这里面有点色厉内荏并且越俎代庖的味道,不明白“协会”对“违规”券商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究竟意义何在?至于“向市场提示诚信风险”云云,那就更是让人一头雾水,券商让利于民谓之失信,岂非咄咄怪事?这还不算,还要免费替人做广告,这样看来,“协会”倒还真是“奖惩分明”。

    上海人不喜欢一样东西,喜欢在它前面加一个定语“短命”,或是“断命”(据其发音,究竟何词不详),这里且不管它到底是哪个词,反正用在价格同盟身上都正合适。不好好在产品开发上下工夫,亏本了就投机取巧、火中取栗,痴迷于管制时代的旧有利益念念不忘,这样的东西岂能久乎?

    回到佣金价格同盟上来。广州离香港近,估计周星驰的片子会比较有市场,所以无厘头难免就要露一峥嵘,不过真要实行,建议还是先对自己来一句———“给个理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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