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率改革对2004年外贸出口的影响

2004-07-16 15:45:43    

 摘要:下半年外贸工作中需要关注两个问题。
    一是退税率降低对企业出口的实际影响可能在下半年才能比较充分地显现。上半年出口企业获得了较多的历年所欠税款,其出口增长可能存在一定的“水分”,而下半年企业将不能再得到这笔欠款,因此下半年的出口情况可能更接近于企业对降低退税率的真实反应。不过,由于下半年国内外环境仍然有利,预计出口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二是下半年地方出口退税的落实情况。上半年由于中央财政集中清还了原来的退税款,因此即使出现地方新的欠款,企业的资金仍然是增加的,其影响也不大,但是下半年企业基本不会再有中央财政所补的欠款,如果地方财政出现新的欠款,那么出口企业的资金将减少。因此下半年出口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加强对地方退税的监控,如果不合理的分担机制对出口影响过大,则要考虑制定一些新的措施来进行调整。
    报告单位及作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  陈长缨
    全文:
    2003年10月,国务院决定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自2004年1月1日起实行。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第二,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
    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第三,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
    具体办法是: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第四,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10月13日宣布下调出口退税率以后,去年年末企业曾经出现抢先提前出口的情况,其中12月出口的增长率达50.70%。
    从2004年近半年来的出口情况看,降低出口退税率对出口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由于有利出口因素的增加,这种不利影响基本被抵消了,出口退税改革对出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原来估计的要少。
    2004年增加的有利于我国外贸出口的外部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际经济环境继续转好,据IMF预测,今年全球经济增长率和贸易增长率分别为4.6%和6.8%,分别比2003年提高0.7和2.3个百分点;二是美元连续两年贬值以后,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出口退税率降低的不利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被这两个因素化解了。
    此外,这次出口退税改革的特点也降低了其对出口的不利影响。首先,降低出口退税率对加工贸易基本没有影响,仅对一般贸易有影响;其次,由于改革是一揽子的,在降低退税率的同时加快了对企业原来退税欠款的偿还速度,增加了企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出口的不利影响。2004年前五个月,全国税务机关共办理欠退税1900多亿元,完成全部清欠计划的97%,全国历年累计欠退税已基本还清。
    根据海关统计,2004年前五个月,全国出口增长33.4%,与去年增幅基本持平。但从出口商品结构看,不同产品对退税率改革的反应程度有较大差别,纺织服装退税率降低了四个百分点,出口增幅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同比出口增幅约下降了6%;退税率降低两个百分点的产品,除玩具出口增速降低外,对机电产品影响不大,有的产品出口增速甚至还有提高。
    从目前情况看,这次退税率降低对劳动密集型产品影响略大,对资本密集度高的产品影响较小。
    纺织服装业是受退税率降低影响较大的行业。纺织服装业出口中一般贸易所占比重较高,同时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由于产品结构的问题,我国纺织服装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还主要体现为价格竞争,因此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利润较低、对价格敏感。
    这次对纺织服装退税率降低了四个百分点,意味着企业成本大致上升了四个百分点,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加之最近纺织服装企业反映资金偏紧,所以对这些企业影响较大。但由于这次退税下降幅度远小于1996年那次,其不利影响也没有1996年那么大。
    相比之下,大部分机电类产品虽然退税率也降低了四个百分点,但出口所受影响较小。这主要是因为,机电产品、如IT类产品,因资本和技术密集度较高,附加值和利润空间大,加之有很多机电出口企业是跨国公司产业转移到中国生产的,出口价格不像纺织服装类产品那么敏感,而更容易受国际市场需求的影响。
    降低出口退税率的改革基本是成功的。首先,降低出口退税率所选择的国内外时机基本合适。适当减少出口增速既符合当前国内宏观调控的要求,同时也能减少贸易顺差压力,控制外汇储备增长,有利于释放人民币升值压力,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
    另外,全球经济处于上升阶段也为实施退税改革创造了合适的外部机会。显然,在前几年防止通货紧缩的宏观环境和国际经济增长乏力的环境下,退税改革并不具备良好的时机。其次,这次退税改革将降低退税率和"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的政策同时进行,尽量降低了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第三,从中长期看,退税改革可以起到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的目的。
    出口退税改革的主要问题是中央和地方出口退税的分担机制不尽合理。改革之前,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改革之后对超基数的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虽然新机制是按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负担出口退税额的,但这种做法对出口产品的跨地区采购是非常不利的。
    如果一个地方,采购外地产品出口的贸易企业或最终产品出口的企业多,这个地方的退税额必然会较高,从而大大增加这些地方的财政压力。另外,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如何分担退税额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分担机制不合理的问题可能导致出现地方出口的保护主义行为,即当地政府对从外地收购或采购的、出口中需地方退税的部分予以消极对待。
    这种情况的后果,一是有可能造成地方拖欠企业的退税款,即虽然中央不再欠账,但形成了新的地方欠账,地方拖欠和中央不同,由于企业与地方政府联系更密切,地方欠账最后可能不了了之。二是本地生产和贸易出口企业不再从外地收购和采购,形成新的地区分割,一旦这种情况出现将对贸易、利用外资的格局产生长期不利的影响。
    虽然到目前为止,出口负担机制对出口的不利影响还没有明显表现出来,但承担出口较多地区的政府对此意见较大。而且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那么未来影响出口的并不是退税率的下降,而是分担机制不合理所派生的一系列问题。
    由于对退税改革所可能导致的一些问题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在下半年外贸工作中需要关注两个问题。
    一是退税率降低对企业出口的实际影响可能在下半年才能比较充分地显现。上半年出口企业获得了较多的历年所欠税款,其出口增长可能存在一定的"水分",而下半年企业将不能再得到这笔欠款,因此下半年的出口情况可能更接近于企业对降低退税率的真实反应。不过,由于下半年国内外环境仍然有利,预计出口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二是下半年地方出口退税的落实情况。上半年由于中央财政集中清还了原来的退税款,因此即使出现地方新的欠款,企业的资金仍然是增加的,其影响也不大,但是下半年企业基本不会再有中央财政所补的欠款,如果地方财政出现新的欠款,那么出口企业的资金将减少。因此下半年出口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加强对地方退税的监控,如果不合理的分担机制对出口影响过大,则要考虑制定一些新的措施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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