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范外资并购的背后是反思的缺乏

2006-06-19 09:35:22    

据权威人士透露,目前国务院正酝酿成立一个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由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外管局、工商局等联合参与的、类似于外资审查委员会的部际联席会议,对重大外资并购项目进行审查。同时,一份由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制定的限制外资并购国内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规定已上报至国务院,预料近期将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国务院对外资并购重拳出击

 

在制定这份上报的限制规定时,据传有关部门曾打算明确列出一份包括二三十家重点企业的“红色名单”,要求对这些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徐工集团、厦工集团、沈阳变压器厂等位列其中;计划明确列出一份20-40户企业的名单,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直接点名保护,禁止这些企业被外资控股。不过,考虑到维护对外开放的形象等原因,在最终完成的规定中并没有直接列出名单。

 

在上报的限制规定中提出要防止外资在7大重点制造行业进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这7大行业包括:核电、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造船、齿轮、石化通用设备制造和钢铁领域,国家将重点审查这些行业企业的合资、并购项目。同时,对重点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会预先设定机制,防止外资企业利用亏损、增资手段达到控股目的;也不允许外资相对控股,国有资本要保持绝对的控股权。

 

另外,外资并购的审批也将更加严格。规定要求,根据项目的不同规模,由地方向国务院主管部门上报,按金额等分别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此外,规定还要求地方建立外资并购项目的专家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若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勾结外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依照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外资并购的“杀伤力”让人惊叹

 

可以想象这份规定如果出台,对刚刚宣布不放弃收购徐工机械的凯雷投资集团将是迎头棒喝,不过不光是徐工在我国装备制造业中的重要地位,更是凯雷收购背后的别有深意注定它将在中国的折戟沉沙。凯雷开始收购徐工恰是中国制造业的国际对手美国卡特彼勒大举进攻中国机械工程行业的时候,如此“绝配”,显然不是简单的巧合。而这恰是跨国公司并购的一个重要手段:躲藏在其他公司、投资公司或基金的后面实现收购。凯雷作为风险投资机构退出实体公司是迟早的事,届时必将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国际竞争对手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对徐工机械的控制。曾有过的教训是掌控中国电池市场一半份额的南孚,与摩根合资并被控股后不久,摩根便将股权悉数转让给南孚的美国对手——生产金霸王电池的吉列公司。

 

外资为实现对我国重点企业的收购可谓是费尽心机,各种恶劣手段无所不用。例如跨国公司经常通过地方政府官员对中国企业施压,以逼企业就范;或凭借自身优势,利用我方急于招商引资的心理,提出种种不平等条件,用很少的投资实现对大型企业的控制。而最为无耻的是一种“变戏法”的手段。为了完全得到一家合资企业,跨国公司在与中国企业进行合资以后,采取合法手段让其陷入亏损,直到将合资企业的中方拖垮,逼迫中方愿意将整个企业拱手相让。西北轴承厂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这家企业在拿出铁路轴承这一块优质资产和德国某公司合资后,结果一步一步地失去控制权,最后不但丢掉了合资公司,而且丢掉了有竞争力的高端主导产品的市场和制造资质。

 

而外资占领重点企业背后的真正意图是控制整个行业,并购单个企业往往发展为有计划、有步骤的针对整个行业战略行动。

 

结果自1990年代以来,特别是在2003年以后,外资并购了大量重点企业,在装备制造业中涉及电力、石化通用机械、工程机械、内燃机以及齿轮轴承等。其中包括国内最大的柴油燃油喷射系统厂商无锡威孚、惟一能生产大型联合收割机的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最大的电机生产商大连电机厂、最大的精密刀具生产商哈尔滨第一工具厂等等。而真正触动国人神经的是,这些代表国内行业最高技术水平的重要企业被并购,意味着中国本已崎岖的自主创新之路更为难行:失去了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中国失去了在大型农业机械领域的自主研发平台;无锡威孚与德国博世合资后,技术中心被撤销合并,欧III以上产品只能仰仗由博世控制的合资企业。发改委的调查显示,“并购造成了装备行业市场过度集中和垄断,国内企业失去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并购后国内企业处于弱势地位。

 

外资对中国行业的控制更是有目共睹:胶卷业全军覆没,为柯达一家主导市场;零售业80%被沃尔玛、家乐福们控制;啤酒业只剩燕京和青岛两个品牌掌握在自己手中;可口,百事两家在中国汽水饮料行业占据了绝对垄断地位。

 

外资对我国产业尤其是战略性产业的控制,除了制定垄断价格,制约内资企业成长和技术进步外,更深远危害是把中国经济控制手中,将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崛起变为资本牟利的工具,而我国人民也成了外资雇佣的廉价劳动力。

 

谁为洪水猛兽打开闸门

 

使得外资获得可乘之机的关键是不断深化的国企改革。2003年国企改革已经从“抓大放小”走到了大中型重要企业的改制,这一年国资委成立,掌门人李荣融公开警告央企负责人,倘若做不到行业前三名就另找婆家。这一年一系列关于国企改革的文件出台,诸多内容鼓励并购。而因为中国经济、金融在诸多方面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待遇,使得民营资本没有任何机会,地方政府几乎没有选择余地的把大量国企推给了外资。此后,外资并购呈井喷之势,并一发不可收拾。使得并购已成为近几年来外资进入中国的主要方式。

 

徐工收购案正是典型例子。在选择买方时,管理层收购完全没有可能——净资产有10多亿元,经营管理层和技术骨干只有不到500人,根本无法支付收购成本;向公众募集又面临国有股一股独大、机制无法彻底转换、资本市场长期低迷等一系列问题;向民间资本的出售既无法找到可信任的买家,也面临道德风险;无奈之下,徐工只能从国际投资者中选择买家。

 

当然把吸引外资多少作为考核地方政绩的指标,政府、企业高层乃至普通大众对跨国公司的先进管理和现代资本运营手段的过于推崇也有很大影响。

 

同时,外资在中国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也应被全面反思: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可减免税,一年免税额达数百亿,所得税“二免三减”,在整个税收方面几乎“无所不惠”;更有地方政府大量提供的用地用工优惠等等。

 

以痛惜的心情亡羊补牢

 

目前从正式对外披露的30多起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案例来看,来自美国企业的并购案件最多,占30.2%;欧盟企业次之,占27.3%;来自东盟国家和香港的企业都占9.1%;日本企业为2例,占6.1%;加拿大、印度等各1例,占3.1%。

 

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在我国并购最活跃的美国去年以“威胁国家利益”为由阻止了中海油收购尤尼科,而且还对联想收购IBM进行了层层审查。今年又阻止了迪拜公司收购握有美国6个港口的铁行轮船公司。

 

据了解,西方国家对重要行业的跨国并购一直实行严格的管制,包括制定法律和审查程序,实行积极的行政和法律干预。美国更是全球第一家对外资并购进行管制的国家。而且设有外国投资委员会对跨国并购进行审查,有的还要被提上国会讨论。德国《公司法》规定,跨国收购中,当收购德国公司25%或50%以上股权时,必须通知联邦卡特尔局;当收购产生并加强市场控制地位时,这种收购将被禁止。而韩国则在2005年生效了抵御外资恶意收购的新规则。

 

我国现在开始限制外资并购,关于内外所得税合并的立法今年也将要审议,反垄断法的立法开始了制定,应该警惕的是关于限制外资并购的法律也应尽快列入立法计划,做到与国际接轨。

 

不过对外资并购我们也该警惕一直存在的简单化对外政策和思维方式,过去我们为外资带来物质繁荣而希望多多益善,但将来也不能因它的潜在危害而避之大吉。应该牢记外资带来益处只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但在经济发展这没有最终输赢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与外国公司、外国资本之间注定存在一场永远的利益博弈。令人痛惜的是,为什么我们的政策制定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让外国企业和资本反复获利甚至危及我国经济安全?到底要交多少“学费”,吸取多少教训中国才能毕业?看来我们还有太多的功课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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