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类电商外资可持股100%

2015-06-23 10:38:49    来源:协会秘书处



工信部6月19日发布《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电信增值业务的一种,需向政府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主要指经营类电子商务。此次全面放开外资持股比例,意味着逐步放开电子商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未来将有外资企业参与全面竞争。这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市场竞争,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今年1月,工信部发布通告,决定在上海自贸区内试点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外资股权比例限制,此次则将范围扩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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