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年内上报国务院

2013-11-04 11:27:06    来源:兰瑞环球


历时13年,中国的《反垄断法》在2007年8月30日出台。与此同时,这部法律也备受争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分组讨论中就直言中国反垄断法有缺陷,《反垄断法》被人称为"一只没有长牙的老虎",反垄断机构独立性、权威性不足、职能分散,不能有效制约国有垄断企业。他建议修改《反垄断法》,除极少数事关国家安全的行业,其他所有行业都准许民营资本进入。同时,明确界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压缩上述行业的范围。朱列玉还建议,明确规定"国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照本法实施监管和调控",建立相对独立、高效的执法机构,建立对行政部门立法的反垄断审查制度等等。他的发言引发了不少讨论和关注。朱列玉还专门撰写了一份《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议案》。在分组讨论议案说明环节争取其他代表支持时,不少代表立马附议联名。朱列玉称,有30多名代表联名支持他,在这份议案上签名,随后提交给大会。近日,朱列玉接到了国家商务部以及国家工商局的纸质答复,令他更为高兴。因为商务部在答复中直言,赞同他所提出的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建议。在答复中,商务部称将积极推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现在正在制订《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以细化《反垄断法》第4章经营者集中的规定,提高《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计划于2013年完成《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草案并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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