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颁自贸区仲裁规则,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取得新突破

2014-04-09 09:46:31    来源:兰瑞环球

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又取得新突破。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4月8日颁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同时亦是中国首部自贸区仲裁规则。

上海自贸区的制度创新,体现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和法制环境规范等多个方面,而商事仲裁制度是自贸区法制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称,《仲裁规则》的制定,充分尊重境内外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赋予仲裁庭更多程序管理权和决定权的同时,让当事人拥有充分的程序选择权和自主权,是境内外开放程度、灵活程度最高的国际化仲裁规则之一。

《仲裁规则》共有10章85条,吸纳和完善了诸多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如增设"紧急仲裁庭"制度;细化了"案件合并"、"其他协议方加入仲裁程序"及"案外人加入仲裁程序"制度;增设了"小额争议程序",降低了相应的仲裁收费等。

在这些仲裁制度的改变中,仲裁员名册之外自由选择仲裁员是一个重大的突破,是仲裁制度国际化的重要步骤,这真正体现了仲裁的本意,就是双方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来进行纠纷的调处。"紧急仲裁庭"制度在中国也是一个创新,这是扩大和强化了仲裁法对民事权益的保护,对解决一些急迫的案件具有积极意义,能够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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