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014-07-01 10:57:53    来源:兰瑞环球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

会议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增强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注重统筹协调,把握力度节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分析认为,财税改革的重点在于调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如何分配,地方财政收入如何保证成为当下面临的紧迫问题。从此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一直认为其财力不能够满足正常的需要,因此在有些地区出现较大规模的地方举债。未来应该从两个方面来改革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即中央应当上收一部分支出责任,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同时给地方增加一定的财力。调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既是重点又是难点,难点在于涉及利益格局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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