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启动

2014-07-07 13:49:54    来源:兰瑞环球

7月4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除了严格执行原有的市场交易类、财务类等强制退市指标外,《退市意见》还健全了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并明确提出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分析人士表示,退市标准体系的多元化将有助于A股市场实现"有进有出",不断完善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和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但退市制度改革涉及现有市场条件、社会环境配套问题,具有一定复杂性,需要渐进推进。

据了解,此前我国资本市场对主动退市在制度层面未给予足够重视,表现为在退市实施程序、后续安排等方面,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混同。本次《退市意见》逐项列举了因为收购、回购、吸收合并以及其他市场活动引发的7种主动退市情形,并在实施程序、后续安排等方面做出了有别于强制退市的专门安排。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这并不是要搞变相审批或者人为设置门槛,而是基于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契约关系。同时,它还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考虑,防范可能出现的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此外,本次《退市意见》还对现有的退市指标作了全面梳理,并按照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分别作了归纳列举。邓舸表示,证券交易所是实施退市制度的责任主体,《退市意见》在统一创业板与主板、中小板上述退市标准的同时,允许证券交易所在其上市规则中对部分指标予以细化或动态调整,并针对不同板块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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