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团在美起诉奥巴马获胜
2014-07-17 10:03:37 来源:兰瑞环球
7月16日一大早,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连发4条微博,宣布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总统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这是中国公司首次发起类似起诉并获得胜利。分析指出,此案获胜意味着美国今后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阻碍外国公司收购美国商业项目可能将面临挑战。外媒评论称,此案将成为里程碑式事件,标志着中国公司开始奋起反抗在美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同时也反映了中企在海外投资策略上正越发强有力。
向文波在微博中透露,美国东部时间7月15日上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由汉得逊大法官,布朗大法官和维会金斯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就三一集团在美起诉奥巴马总统和cfius一案作出如下判决:1、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在BC项目中具有受宪法程序保护的财产权;2、奥巴马总统下达的禁止Ralls俄勒冈在BC项目的总统爱令违反程序正义,剥夺了Ralls在BC项目中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美国政府需要向Ralls提供相应的程序正义,包括cfius/总统做出相关决定所依赖的非保密信息和在了解相关信息后响应的机会;3、Cfius就BC项目针对三一各公司下达的各项命令不因奥巴马总统令而下达自动规避法院的审查,初审法院应就Ralls对Cfius各项命令的挑战和诉求立案并进行实质审查。
2012年7月,三一集团旗下罗尔斯公司(Ralls)在美国经营的风电场项目被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直接禁止。两个月后,美国总统奥巴马以相同的理由签发了禁止罗尔斯公司项目的行政命令,并要求该公司在90天内撤出全部投资。其后,三一集团高调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和CFI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