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资准入权在中央
2014-09-24 11:39:09 来源:兰瑞环球
自上海自贸区试点负面清单以来,各地纷纷效仿,不少地方版负面清单相继出炉。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王雪坤9月23日在北京指出,外商投资准入属于中央事权,原则上应由中央政府来制定、发布和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是国务院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上海市制定的,具有特殊的试点的性质,其他地方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能复制和效仿。
王雪坤在商务部召开的“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做出上述表态。他表示,如果各地在没有获得中央授权的情况下,制定各自的负面清单,将会造成制度的碎片化,影响构建统一有序的投资环境,还可能导致涉外的法律风险。
去年7月举行的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议(BIT)实质性谈判。“负面清单”作为全新名词开始进入大多数中国人的视野。
去年9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首次实践对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列表管理模式的地区。随后,多地效仿上海自贸区,探索负面清单的地方特色,一场如火如荼的“负面清单”建设至此展开。
此外,对于全国层面的负面列表制度何时能够出台,王雪坤当天表示,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周年以来,负面列表管理模式运行比较顺畅,成效也比较明显。商务部将在总结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都可以依法平等地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