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大对农村金融的税收支持,助力“三农”改革发展

2014-12-04 10:02:26    来源:兰瑞环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加大对农村金融的税收支持,助力“三农”改革发展。

会议认为,“三农”工作始终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须臾不可松懈。要坚持按照定向调控的要求,通过改进财税政策,增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动力和能力,这对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缓解农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和低收入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会议决定,将以下两项已经执行到期的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对金融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二是对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扩大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同时,针对农户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万元到10万元的情况,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把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让惠农政策持续发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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