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2015-04-07 10:12:33    来源:协会秘书处

 

中国人民银行43日发布公告,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将采取注册制,符合条件的机构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此次公告有4大亮点,除了注册发行自主,还有交易场所自主、发行方式自主和做市安排自主。公告明确,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由市场和发行人双向选择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场所;同时,发行人还可以自主选择公开招标或者簿记建档两种方式发行;受托机构、发起机构可以与主承销商或者其他机构通过协议约定做市安排。

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此次央行更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披露机制。公告显示,央行将信息披露与发行管理方式相结合,把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作为申请注册发行的必要条件,促进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此外,央行更强化市场对信息披露的约束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未来将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起草并发布信息披露指引,定期跟踪市场成员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情况的评价。信息披露方式也更为灵活,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注册后即披露产品交易结构等信息,每期产品发行前披露基础资产池相关信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央行此次进一步完善发行管理制度,提高发行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等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望在今年迎来飞跃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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