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我国土地市场的基本情况
2010-08-26 15:33:05 来源:新华社
北京6月25日电:我国的土地市场也称地产市场,是以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总和。
我国土地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
土地市场中交易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其所有权不能出让,只能出让使用权,所以在我国土地市场交易的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市场中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具有期限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期限按用途不同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价格分为期限价格和用途价格。同一地块由于使用期限不同,出让价格也不相同。另外,由于我国对不同用途的土地在地价上给予了不同的标准,所以,同一块土地因为用途不同,其地价也不同。
由于我国土地市场分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两个层次,而且这两个层次的市场在运行上各有特点,所以不能以一种市场模式对我国土地市场作出评价。
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是完全垄断市场。卖方只有一个,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国家。这个市场的运行分为两个过程: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将其掌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卖方有多个,彼此之间存在竞争。这一市场中土地使用权的流动是多向的,既可以向下延伸,也可以向上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