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规定,国有土地转让必须采取公开竞价制

2010-08-26 15:33:23    


继本月上海市政府公布国有土地出让必须纳入公开招标范围后,日前国土资源部也规定,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国有土地的转让必须采取公开形式。新措施具体包含4方面,首先规定协议出让土地必须先以公开的竞价形式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及商品住宅等4类用地均不得协议转让。第二是为确定协议转让最低价格,厘定标准须参考全国水平;第三是建立新的协议出让模式,以需求及投资条件作为决策标准。第四是建立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打击贪污舞弊情况。这一新规定推出的目的是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止部分地区以低价出让土地,防止黑箱作业及贪污腐败。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守智说,协议出让向来是内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部分地区通过协议出让土地的比例更高达97%到99%。协议方式程序上缺乏具体规范,故引起擅自减免使用权出让金、透明度低等问题,严重影响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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