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改银行增提损失准备的有关办法
2010-08-26 15:33:28 来源:安邦资讯
台湾“财政部”24日公告了银行逾放(逾期贷款)的新定义,以及损失准备提列新规定草案。主要内容是,目前不必提列损失准备的授信资产,将来须提列2%到10%的准备,初步估计,台湾全部银行因而须增提损失准备约500亿元新台币。台湾现行的规定,将银行授信资产依可能损失程度分为四大类:第一类及第二类因都可收回,不必提列准备;第三类则提列债权余额的50%;第四类因全部回收无望,须提列100%。新规定将授信资产分为五类:第一类正常者不必提列准备,第二类须提2%、第三类提10%、第四类50%、第五类100%。过去银行为避免多提准备,影响盈余,多将授信资产归在第二类,新规定将授信资产分类作更明确定义,以减少规避空间。目前的第二类,将来可能转为新制的第一、二类或第三类,从不必提列转为须提列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