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年修宪将加强私产保护
2010-08-26 15:36:54 来源:凤凰卫视
七月一日消息: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国第四次修宪前期工作目前已经激活,此间权威专家表示,中国明年修宪将会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但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表述料不会载明中国宪法。
此间权威专家表示,中国现行宪法条文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一是比较分散,而且仅限于公民的生活资料,未涉及公民的生产资料;二是与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对应。这些问题有望在明年修宪时得到解决。
特殊情况依法征用
现行宪法总纲第十二条写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十三条指出「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这位权威专家称,中国明年修宪将会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明确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保障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同时,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行征用,但要给予相应补偿。
宪政发展出现变化
时下内地关于修宪的讨论十分热烈,有人建议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表述直接写入宪法。对此,这位权威专家指出,中国不太可能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载明宪法。
这位参与中国修宪前期研究的专家称,私有财产也要有社会义务,尽社会责任,这一点不仅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也体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产阶级早期的口号,经过近百年的宪政发展,许多西方国家的宪法在保护私有财产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例如1930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私有财产也要承担社会责任。
工商联议案不提及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工商联在今年两会期间第三次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宪法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的建议案》,要求对私有财产进行更强有力的保护,但没有提出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修改表述。建议案要求修改宪法中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保护表述不一的条款,体现平等的原则,明确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侵占或破坏正当的个人私有财产。在宪法中还应明确对企业等组织及个人的财产是否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如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实行,应明确实行的条件及给予补偿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