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驳三年以后灭亡言论 电信总工为小灵通喊冤!

2010-08-26 15:37: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电信专家阚凯力日前在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中,发表了对“小灵通”技术、业务的一些看法,并称“小灵通”将在三年以后灭亡。针对阚凯力教授的一番言论,中国电信总工程师韦乐平另有见解。虽然韦乐平强调这些完全是自己的个人看法,但其中国电信总工程师的身份却使得他的表态不可避免地被认为带有“官方”色彩。
 

  观点一:“小灵通”虽然声称是“无线市话”,但是也可以看做是“准移动通信”。“小灵通”在打概念的擦边球。


  韦乐平:首先,“小灵通”不是一个技术术语,而是一个广泛流行的市场用语,泛指各类无线市话业务,最早来源于个人手持电话系统(PHS)。


  信息产业部最近调整颁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将其很明确地归入网络接入业务,而不是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小灵通”是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利用固定网的资源结合无线接入技术实现的终端具备有限移动性的固话通信业务,这是地地道道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新业务,是在中国这样特殊的电信环境下的一种产物。


  观点二:“小灵通”技术落后,不代表电信技术发展方向,就技术而言,“小灵通”没有前途。


  韦乐平:就技术而言,“小灵通”源于数字无绳电话系统,自然不是什么先进的技术,后来将它改造后作为无线市话业务应用。经过这两年的技术改进,“小灵通”的基站功率提高了50倍,基站覆盖范围也达到数百米,已经基本解决了覆盖、切换和容量等关键问题;在业务上也已经从单纯的电话发展到实现预付费、短消息、数据上网和定位等一系列新业务。


  观点三:“小灵通”业务并没有合法身份,从经营执照到设备的入网许可证,到手机的入网许可证几乎一个都没有,是从头至尾全盘的非法经营,违规操作。


  韦乐平:是否“违规”,有多个信息产业部的红头文件为据。我认为“小灵通”基


  本不存在“违规”问题。几年来,中国电信一直按照“信部电〔2000〕604号”文的规定,将“PHS作为市话系统的补充和延伸,定位于小范围低速移动无线接入”,从来也没有将PHS看做是蜂窝移动通信技术。


  观点四:“小灵通”惟一的卖点就是便宜。因此当移动电话资费下调到与“小灵通”相同的时候,“小灵通”将会自动退出,毕竟它除了资费,相比于移动电话没有其他优势。


  韦乐平:首先,对于移动电话资费下调到与“小灵通”相同的假设我是不敢苟同的。其一,移动就是移动,固话就是固话,国家不会允许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实行同样的资费政策,这是所有国家监管机构的基本职责。其二,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情况,“小灵通”的资费同样也会跟着下调,无异于恶性价格战,这是两败俱伤的事,我想大家都不至于愚蠢到这一步。


  至于“小灵通”的优势,我可以总结为这样几方面:首先是设备简单,造价低,不仅比传统固定电话系统低,而且也比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略低;投资回收期短,只需要3年左右即可。


  观点五:中国电信发展“小灵通”,无非是想借此拿到移动牌照,有了牌照,电信就会很快放弃“小灵通”。


  韦乐平:中国电信并未将“小灵通”作为自己的长远发展方向。未来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肯定会对“小灵通”的发展起抑制甚至部分替代作用,届时如果拿到移动牌照,中国电信也会利用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将主要力量和投资集中到具有更大市场前景和更长技术寿命的3G移动通信技术和业务上来。但在一定时期内,“小灵通”仍会有其自身的特定用户群和市场发展空间,两者的业务也可以共存。正如有人比喻的,汽车的发明会抑制自行车的发展,但短期内并不会完全替代自行车。两者应该也可以共存。


  小灵通缘何越来越“高调”


  在国内,从来没有一项电信业务像“小灵通”这样“头顶悬剑,脚踩风火轮”———自1999年在浙江余杭率先投入使用以来,目前“小灵通”用户超过1200万,同时在不到4年的发展历程里,经受了如此多的争议。


  “小灵通”用户平均每月65元的话费,直接对移动和联通的手机业务造成冲击。经不住移动、联通和来自海外股市的压力,1999年10月,信息产业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区、市)管理局在无线接入(指PHS)发展问题上,不能一哄而起。对已签订合同的实验项目要尽快实施并抓紧投产,对未签订合同的地区,一律暂停。


  虽然中国电信在“小灵通”问题上一直非常低调,但是各地建设的步伐并没有停止,这直接导致2000年5月中国电信不得不在信息产业部的压力下,正式下文要求各省停止新建PHS无线市话系统。这期间,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表示,“‘小灵通’不符合信息产业部的基本政策,我们明确反对在大中城市搞‘小灵通’。”


  不过此后不久,一份决定“小灵通”在中国命运的文件———信息产业部(2000)604号文件的出台,又让“小灵通”柳暗花明。该文件正式将“小灵通”定位于“小范围低速移动无线接入”,应用范围“限定在县级市及县以下乡镇和大中城市人口相对集中的园区、社区、办公商务楼等的语音和数据通信服务。”


  2000年12月,信息产业部又下达通知,对“小灵通”的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的资费标准作出规定。这其实等于默认了“小灵通”的名分。今年2月,信息产业部颁布新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又进一步明确了“小灵通”网络接入业务而非移动通信业务的定位,这使得“小灵通”乃至中国电信的腰杆更加硬了起来,加之信息产业部对“小灵通”在北京、上海这两个特大城市的解禁,这一切都使得中国电信在“小灵通”业务上越来越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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