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明确国企的主、辅业
2010-08-26 15:46:21 来源:东方信邦
为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辅业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国资委昨天明确了国有控股企业的界定、企业辅业资产范围等有关问题。
它称,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范围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其中,国有控股是指国有绝对控股(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改制后为国有法人控股的企业,是指国有法人绝对控股。它们应尽量减少控股比重,一般不得超过75%。
企业要以精干壮大主业、放开搞活辅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合理确定企业的辅业资产。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是与主体企业主营业务关联不密切,有一定生存发展潜力的业务单位及相应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
它称,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范围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其中,国有控股是指国有绝对控股(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改制后为国有法人控股的企业,是指国有法人绝对控股。它们应尽量减少控股比重,一般不得超过75%。
企业要以精干壮大主业、放开搞活辅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合理确定企业的辅业资产。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是与主体企业主营业务关联不密切,有一定生存发展潜力的业务单位及相应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