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助“歌华”垄断
2010-08-26 21:15:2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近在北京闹得沸沸扬扬的“歌华有线”涨价,看起来纯属垄断企业的乱涨价行为,其实是经过北京市物价局画圈同意了的。因为有了物价局的红头文件撑腰,一切都是那么合理合法,所以“歌华”才敢理直气壮地将关系数百万用户利益的收视费一下子上涨了50%,根本用不着费力去召开什么价格听证会,甚至连个招呼都懒得打。
那么,北京市物价局究竟是怎么想的,为什么竟会同意了“歌华”的涨价要求呢?明明是垄断企业的乱涨价行为,为什么连个听证会都想不到搞?企业想不到听证的事(根本就不想),物价局为什么也想不到?因为你干的就是这份工作,哪怕是走一个过场、找上一些专家为“歌华”诉诉苦、应付一下我们百姓也好?
至于物价局的想法究竟如何,我们当然不得而知。但惟一可以观察到的就是物价局的屁股已经坐到垄断企业那一边去了。既然物价局的屁股坐到垄断企业那边去了,当然就你想涨价我画圈,说涨就涨,根本没了商量的余地。
如果物价局本身就是垄断企业供养的,或者根本就是垄断集团的一部分,那么,我们真的无话可说。但是,物价局明明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其工作人员都是我们纳税人供养的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明明花的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却把屁股坐到垄断企业那边,去为垄断企业的乱涨价行为服务,并和垄断企业联合起来“吃”我们,这不等于又把我们消费者出卖了不是?
我这种说法,物价局当然有权不同意。那么还是让我们听听物价局怎么说的:之所以同意涨价并无须召开听证会,一是由于原来的收视费太低了,只占居民消费支出的0.5%;二是通过涨价来拉动经济增长(《中国消费者报》2003年7月21日头版)。其实,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乱,所谓越涂越黑是也。其一,两条理由,前后矛盾:既然占消费支出比重太低,那么又能拉动多少经济增长?其二,收视费低能成为涨价的理由吗?电视机价格也很低,为什么不能涨价?企业难道不想?物价局批批试试如何?其三,什么是经济增长,把物价涨上去就算拉动经济增长了?为何统计局计算每年的经济增长率时都要扣除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再者,经济增长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物价局的面子或者位子?如果老百姓不能从经济增长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的话,那么这种增长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老百姓会欢迎牺牲自身利益促进垄断产业发展的经济增长?
物价局有权不同意我的观点,但无权忽视普通百姓的利益;也有权证明自己的屁股并未坐到垄断企业那一边,但无权再搬出一些说不通的逻辑来糊弄百姓;也许还有权为垄断企业涨价找出一些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但无权制止老百姓观察你的屁股。虽然你最真实的想法我们无从知道,但“屁股指挥脑袋”的定律大抵是不会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