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不日将面世

2004-04-22 12:45:23    

 几经酝酿,4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终于以部颁20号令的形式揭开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的面纱,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知情人士透露,《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姊妹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不日也将面世,并将与《试行办法》同日起实施。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介绍,两个《试行办法》实施后,企业年金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资本市场运作,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规范化运行将得到制度保障。
  但是,两个《试行办法》并没有为企业年金的运行完全扫清障碍,关于列支渠道、税收优惠等问题尚未有所触及。何平称,此部分内容涉及财政部等其他部门协同规划,需等待另行发文。
投资管理严格限制
  办法中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
  该知情人士称,整个《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基金的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及费用的确定,可以说这是整个办法中的核心内容,“既要考虑企业年金这一特定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又不能管得太死,经过了若干次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即便如此,还是有机构认为限制过于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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