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投资体制改革:新体制带来四个根本性改变

2004-08-19 15:11:21    

 
备受瞩目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昨天正式公布。专家表示,决定的出台将改变过去所有投资项目都由政府审批的做法,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将大大拓宽,这将在某种程度上更大地激活企业的生产力。

首都经贸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决定的出台)如果在一些项目上,主要的投融资主体是民营企业,那么,我们的政府将不再对他们投资的项目进行事前过多的审批。

它从体制上在释放着中国经济当中所蕴涵着的巨大潜能的生产力,一旦解除了这些过去的审批壁垒,我想这些能量一定会释放出来。

刘纪鹏介绍,过去在审批制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新决定中实行的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决定》的附件,还公布了涉及13个领域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审批范围和审批环节的减少不但使更多的社会资本有了投资机会,这也对化解近年来由政府发债投资所形成风险起到根本性的作用。

首都经贸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市场经济强调的投资主体是企业,它强调的融资手段也更多的是资本纽带,那么,风险也主要由微观主体来承担,如果微观主体改变了,那么它自然就很控制这个(投资)风险,因为微观的利益和投资的风险已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经济信息联播200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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