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加速剂
2004-10-25 12:44:25
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注定要重重写下一笔的是2004年3月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写入庄严的宪法。这等于说从法律上扫除了二十几年来困扰着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大障碍,为中国经济发展快车再挂了一档。而半年以后的10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物权法草案。作为宪法当中对于私有财产保护的延伸,一旦物权法获得通过将从操作层面保障对于所有权的保护。这一立法意味着什么,将会对未来中国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且看看亚太博宇的最新分析……
物权法将会对物的归属分的更明,保护的更好
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物权,物权法有什么作用。物权: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既包括汽车这样的动产,也包括房屋这样的不动产。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在明确财产归属、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从战略执行的角度来讲,法律对私人财产的保护,除了在最高层次的宪法保护之外,还应有第二层次的民法保护,第三层次的各单行法保护。从分析员了解的情况来看,这部物权法草案对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登记制度、物权的保护等作了详细规定。草案规定,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等都属于物权,物权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草案还对相邻关系、共有、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占有等作了规定。可以说,物权法对公私财产实行平等保护,这是目前中国实行的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交易秩序形成的条件。
我们都在讲回归,价值回归、意识回归……,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讲,今年以来对于财产权的明确立法界定,以及对于私有财产权从宪法的角度给予承认和保护就是一种法理和人性的回归。而一旦物权法在几个月后获得通过,我们可以说中国在这种回归的道路上已经完全走上了快速路。这种从基本法律和人的意识上的改进将会对于新社会观念的形成和未来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促进意义。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今天的回归不代表对于昨天的否定。不同的制度和理念只适用于不同的历史阶段。50多年前我们谈消灭私有制,实行完全公有的经济制度是在那个年代应付国内外的问题和迅速发展国力的必然之路。事实证明我们成功了,但是成功并不代表着固守和不进步。今天我们提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甚至在国家根本大法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论当中都不断改进以适应这个时代也都是为了应付今天的问题和进一步发展中国的国力。因此说,法无常法,一切还是看历史到来和退出的时机。
物权法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加速剂
首先我们知道,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与生命权、自由权一起被并称为公民的三大基本权利。公民的生命权和自由权在我国宪法和各种具体法律当中都有着非常明显的界定和保护。今年以来在私有财产权方面的认同的法律上的界定已经非常深刻地影响了整个社会。而此次提交的物权法草案从操作层面公私财产的保护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他人的物权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干涉权利人行使物权。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物权。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以及因投资获得的收益。国家财产和国家利益必须得到保护,这是我们都已经非常熟悉的概念。而此次对于私人物权的详细界定的保护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在中国已经产生了相当庞大的富有人群,他们以及大多数的普通人群已经积累起了大量的私人财产。要让社会稳定,经济平稳发展就需要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需要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需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而在过去,物权曾长期被忽视,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的创造力的发挥也因而受到制约。物权法的制定,就是要通过物权制度来巩固劳动者和企业的物质利益。这有点类似于邓小平当年所讲的:保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作用,而且意义更深远,它等于从国家制度的角度保证了对于劳动创造财富的鼓励与保护,从而调动起亿万人创造财富、爱护财富、积累财富的热情,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
其次我们还可以看到,物权法的出台将会给我们提供许多解决目前因为物权不清晰导致的问题的操作依据。就拿不动产方面目前最突出的矛盾,即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之间的矛盾来说吧,以前如果出现矛盾,往往是谁的声音大谁占上风,甚至出现了恶意打击报复的情况。而物权法出台后处理这样的问题就简单多了,也有了依据。如,草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转包出租、小区业主会议有权更换建筑单位聘请的物业、小区业主会议及其业主享有居住区的维护管理权利等问题。草案还规定,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和将共有部分改变用途这两种情形,均应当经全体建筑物区所有权人同意。再比如说,草案规定,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入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等权利。这一条体现出对公民私有财产和国家财产平等享受收益和决策权。所以说,物权法等于从微观层面为个人和企业的经营收益提供了保护,并鼓励人们去创造财富,因为“所有你创造的,就是你所有的”这样的概念将会逐步深入人心,这可以视为从制度层面去最大限度地刺激生产力。
物权法将经历一个不断补充、完善的过程
按照有关人士的预测,如果不出意外,物权法草案将在未来的几个月内获得通过实施,这可以说是中国的法律和历史上非常具有意义的事件。但是我们知道,这毕竟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尤其是中国的国情又有自己的特点,许多方面是不能够直接借鉴国外的经验的。因此,物权法将在中国走过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这当中有许多现实的问题需要解决,也有很多东西可能会反复验证。比如,我们在界定和给予私人财产充分的保护后如何平衡私人财产和国家财产之间的关系,是彻底打破私人和国家的标准,引入西方比较通用的物权概念还是探出中国自己的路子来,这些都是问题。再比如,如何面对过去二十几年公民财富当中的部分“灰色财富”?因为在现有条件下,我们似乎很难对“灰色财富”进行详尽无遗的甄别,准确分辨出它们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哪些是可以既往不咎的。所以,在物权法出台之后,法律很可能也将难以决定,它们哪些是应当保护的,哪些是不受保护的,哪些是可以“自由裁量”的。不过,虽然问题多多,我们相信这不会影响了物权法出台对于未来中国的发展所具有积极意义,毕竟这一系列法律的出台已经从基本上保障了未来中国发展的动力供给。而那些问题也都是发展当中的问题,需要树立标准,慢慢解决。 文/亚博联合咨询 杭州经济观察员 尹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