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和平方式”止独:软的更软,硬的更硬

2005-03-14 11:52:33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3月8日上午由王兆国副委员长作“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草案中仍强调“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不过针对台独议题并未使用过去常见的“武力”二字,而是以较温和的“非和平方式”取代。草案中也提出“三个或者”,作为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的条件。对于这个草案各方都有不同看法……

   台湾媒体对草案的基本理解:旧调透新解

草案说明中列出制定该法的原则和草案的形成。强调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三大任务之一,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引起高度警惕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变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草案中将适用范围限定为“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而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的“三个或者”,则是“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草案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至于和平方式方面,除了强调两岸经贸、文化等各方面交流外,也强调两岸协商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有台湾媒体认为,中国全国人大说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不可避免地将对两岸关系投下变数与阴影”,但其程度取决于两岸后续如何操作。台湾媒体进一步认为,就草案说明内容观察,虽然仍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提法,且重提“不放弃武力”,但草案也透出中国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台政策已有所转变,对台独的针对性更强,采取的手段更为柔软。

所谓“非和平方式”,大多学者普遍的解读是,除了发动战争外,宣布台湾海峡进入战争状态、对台进行封锁、经济制裁、中断两岸交流都是可能的选项。换句话说,将“动武”转变为“非和平方式”,一方面希望降低台湾和外界反弹,另一方面也增加回旋空间。

草案中对于使用“非和平方式”前提条件,也与江泽民主席于2002年2月提出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有所调整。当时提到的对台动武条件是“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

而反分裂法的规定则是“三个或者”,即“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

对照二者差别,第一个“如果”和“或者”之差别为将“台湾”转变为“台独”,显示高度针对性。而第二、三个“如果”和“或者”则已完全转变,一方面突显中国高层自信心逐步增强,将外力介入考虑降低,缓和美方反弹,但为继续透过大国外交反击台独留下弹性。

只要台湾不走上台独,则仍以“软的更软,硬的更硬”策略应对。而“中国”现为两岸分治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土包括台湾,而“‘中华民国’宪法”的领土范围也包括中国大陆,两岸相安无事;但一旦变更国家名称、领土范围等,则就是“法理台独”、“宪政改造”,将是中国大陆所无法容忍的底线。

台湾当局认为:该法是对台动武空白支票

台湾“行政院”发言人卓荣泰表示,从公布的反分裂法草案来看,“空白”地方太多,诠释空间过大,若解释权操之在中国大陆手中,对台湾十分不利。呼吁欧美日等国继续“发声制止”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空白授权对台动武的法案。

卓荣泰表示,目前该案还在审议阶段,台湾“行政院”对草案暂不做评论;不过草案列出解决两岸关系三条件,及“非和平方式”,字面上看似较缓和,却赋予中国高层更大的诠释空间,包括“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议、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重大事变”等,都是空白授权。他说,草案出炉一定会引发很多不同解释及讨论,也会产生不同结果,其中有很多可以定义解释的,视全国人大最后赋予中国政府多大权力后再作最后定调。目前认为两岸互动暂时按兵不动,静观不同结果,希望“结果往好的方向”解释。若膨胀太多权力在中国大陆高层手上,如此台湾政府则“很难阻止台湾人民做什么”。

卓荣泰说,“不放弃武力犯台”的字眼都还存在,但中国大陆的“自制力”必须在条文讨论过程中让国际及台湾都听见,但台湾方面“已作了最坏准备”。

国际解读:台湾一旦独立,中国必然动武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推出后,国际各主要媒体皆大幅报导,角度虽然略有不同,但新闻标题皆将此法中的非和平方式解读为一旦台湾独立中国将对台动武。

中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在宣读反分裂法立法原则时,曾说明一旦台湾独立则“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路透社的新闻标题较为缓和,指出这显示如果和平统一失败,中国将采取非和平手段对付台湾;美联社的新闻标题则相当直截了当,“反分裂法将允许对台动武”。法新社则以“反分裂国家法勾勒出中国对台湾保有动武的权利”作为标题。

此外,美国各主要媒体也在第一时间于网站上报导此一消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在网站首页以头题方式标出“台湾分裂出去,中国则将对台动武”,并配一张解放军照片,相当轰动。华盛顿邮报则说中国大陆藉此法对台警告,纽约时报标题则是“北京领导人以武力让台湾保持中国化”。

针对中国全国人大出台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一事,日本政府对此表达了关心,并重申希望两岸问题能和平解决的立场。日本媒体也都大幅报导了反分裂法的内容,并多强调这是中国首次以立法形式赋予武力解决台湾问题法源依据。

日本外务省报道官千叶明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从台海和平稳定的观点来看,日本对“反分裂法”表达很强的关心,也担心此法对两岸关系造成影响。千叶明说,在两岸问题上,日本方面要重申希望当事者以和平对话方式解决,期待双方可以早日重开对话之门。

内地学者观点:是一部预防性法律,不是动武法

在中国人大说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后,内地学者口径一致的强调,该法系针对台独而立法,只要台湾不搞台独,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因此,反分裂法是一部“预防性的法律”。内地学者并且也认为,反分裂法立法完成后,对中国领导人都具有法律约束性。

北京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理事长、前中国社科院台研所所长李家泉指出,从最近内地开放台湾农产品进口,以及反分裂法中规定“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等条文来看,两岸经贸并不会受到反分裂法的影响。即使是绿色台商也大多只是受到“少数人一时操弄给搞糊涂了”,也并不是坏人。

内地海协会会长汪道涵重要幕僚之一的上海东亚研究所所长章念驰也认为,从该草案的说明看,反分裂法将以大部分篇幅体现中共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及对两岸关系的关点和政策,并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而尽管祖国大陆方面仍强调不放弃对台动武,但章念驰仍认为,“在有一线希望的情况下,绝不放弃和平统一”才是立法的精神所在。他强调,将反分裂法称为“动武法”或“战争动员令”,是一种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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