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能源价格与国际接轨的文章做到“点”上
2005-12-29 14:26:19
随着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最后一种价格双轨制商品落幕。虽然此次天然气调价幅度充分考虑了公众承受力,但调价理由明显不够“充分”,而“企业造势政府干活”的决策模式更是大有可商榷之处。我们要让能源产品与国际接轨的文章做到“点”上,即只有不断为提高公众收入水平创造必要条件,再去考虑与国际接轨,公众的承受力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
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天然气出厂价格由目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存,统一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按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为基础,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与此同时,从12月26日起,全国范围内适当提高了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涨幅在50元至150元之间。
最后一种价格双轨制商品落幕
在此之前,我国对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分为计划内气和自销气,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是目前唯一实行“双轨制”价格的商品。计划内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中央政府定价,并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对化肥、居民、商业和其它用气实行分类定价;自销气出厂实行中央政府指导价。
从10月下旬开始,西安、重庆、成都、郑州、南昌等地相继出现了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表面上看,冬季用气紧张是由冬夏用气峰谷差较大、天然气消费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的;但在理论界和决策层看来,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市场价格偏低导致了天然气需求过度膨胀。基于此,理顺和改革天然气价格机制,便成为解决“气荒”的根本所在。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加快了能源价格改革的步伐,煤炭价格基本实现了由市场竞争形成,石油价格建立了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机制,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也稳步推进。但与此相比,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步伐却明显滞后。“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天然气需求的增加,现行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已不能适应天然气工业发展的需要,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势在必行。” 此次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将现行按化肥、居民、商业和其他用气分类简化为化肥生产用气、直供工业用气和城市燃气用气。同时将天然气出厂价格归并为两档价格,归并后85%左右的气量执行一档气价格。同时,将天然气出厂价格由现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存,改为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按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为基础,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此次天然气调价幅度还是充分考虑了公众承受力
新机制规定,天然气价格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相邻年度的调整幅度最大不超过8%。在3至5年过渡期内,一档气价暂不随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调整。逐步提高价格,实现价格并轨。将目前自销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980元作为二档气出厂基准价。将归并后的现行一档气出厂价格,作为不同油田一档气出厂基准价,用3至5年时间逐步调整到二档气出厂基准价格水平,最终实现一、二档气价并轨。国家发改委官员同时表示,自2005年12月26日起,各地已适当提高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根据各类和各地用户承受能力的不同,区别各油田情况,工业和城市燃气用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元至150元,化肥用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元至100元。”
发改委强调,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但在目前中石油、中石化垄断天然气上游勘探、开发,对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实行一体化经营的情况下,政府仍需对天然气出厂价格进行监管。“考虑到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承受能力相对较低,要求这些地区天然气实际提价幅度不超过每千立方米50元。” 另据计算,此次天然气价格上调后,按最大提价幅度每千立方米150元、居民每户月均用气量20立方米测算,每户居民每月将增加支出3元;按最大提价幅度每千立方米100元、生产一吨尿素耗气800立方米至900立方米测算,企业气制尿素生产成本每吨将增加80元至90元。
调价理由“必要”但还不够“充分”
从新华社的报道来看,发改委对此次调价有两个解释。一是我国天然气长期实行价格双轨制,不符合当前能源价格改革的走势,因此顺应形式一定要改。第二个原因,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这么说:“长期偏低的气价,不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不利于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和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不利于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这个口径与此前发改委另一负责人的说法不一。这位负责人调价说的根据是:“我国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只反映了资源开发成本,没有包括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破坏和环境治理成本”。
相信大多数人都会举双手赞成破除“双轨制”,因为人为地在市场经济中造成起点不公平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但是“单轨制”后是否需要调价则还需要举出充分理由。而建立节约社会之需就提价,确实是让人难以接受。如果按此逻辑行事,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米、面、房子都需要进一步调价。之于之前所说的资源性价格没有包括“外部性”成本,那调价之后的收益也不应该给国内三大石油巨头。相反,造成“外部性”负担,三巨头还得贴钱给政府做点治污的事。
“企业造势政府干活”的决策模式则大有可商榷之处
现在传媒业发达,决策的“蛛丝马迹”也就是容易被发现。2005年11月28日召开的“中国天然气国际峰会2005”论坛上,中国三大石油巨头一致表示,国内气价一直在低端游走,应该适当调高价格,最终有利于天然气产业的“茁壮成长”。事隔不到一周,11月03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水电气涨价“政府”心意已决。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的“另一只鞋”终于放了下来,正式调价。从这里,我们清晰地看到决策过程的“示意图”。垄断企业发言、造势,政府决策部门放风。一旦国内各界没有强烈的反对意见,政府就正式将结果抛出来。
纵观2005年,全年物价总水平持续走低,但煤、电、油三大资源产品价格却持续上扬。发改委今年先后6次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包括1次降价,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累计每吨分别上调650元、550元、103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出厂价格分别上涨了17.3%、16.5%和27.7%。相应的是,电煤价格(1~9月)也比去年底每吨上涨35元左右。随着“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在5月的实施,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许多人预计,二零零六年涨价风会更刮得更猛。这不,26日当天中国新闻社的一篇报道就触目惊心:中国资源调价大幕已至此拉开。
让能源产品与国际接轨的文章要做到“点”上
之前,就有论者认为,基本民生物品上,完全的市场定价可能使公众成为经营风险的直接转嫁对象,也可能使公众成为垄断价格的直接受害者。而这一两年,发改委和下属的物价系统的主导思路却正是一步步让公众成为提价的直接受害者。事实胜于雄辩,在所谓“市场化”的逻辑下,2004年,中国石油获得了5707亿元的销售收入和1289亿元的巨大利润,中国石油登上《财富》杂志2005年世界500强企业的第46个宝座。而下游企业利润所受的挤压却没人关注。
在新华社上述稿件中,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坦承,目前中石油、中石化仍然是垄断天然气上游勘探、开发,对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实行一体化经营。既然如此,政府在价格监管的时候,除了近距离地看看这几家垄断企业提供的成本与收益清单外,还应该仔细核算其他企业因此调价会产生的各种成本和收益变化,以及社会公众的收入与支出帐。要知道,国外在作这种决策时都要精确计算调价会产生的各种隐性成本与收益帐。
更需要指出的是,中央已经针对外贸环境日益恶化的现实,作出了“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由外需拉动向内需拉动转型的战略决策。而既然要拉动内需,就有必要消除制约消费需求的负面因素。能源消费品价格的上调虽然不会像住房这类大宗消费品那样对内需产生长久制肘,但负面冲击力肯定是不能忽视的。以一句话“与国际接轨”作为能源涨价的理由显然是不够充分的。毕竟国内公众的工资长时间内不可能与国际接轨。分析员非常理解决策层调升能源产品价格的良苦用心,即遏止国内浪费和外来掠夺。但考虑到中国的现实情况,我们认为,应该在提高能源产品价格的同时,通过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高中国经济的竞争力,走出国际低价打工者的阴影,不断升级产业结构,为提高公众收入水平创造物质技术基础。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再去考虑与国际接轨的话题,那时公众的承受力相信会发生根本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