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改良式定价方案无力突破体制桎梏
2006-02-10 09:15:36
新的成品油定价方案已上报给国务院,两会期间将围绕该议题召开座谈会,“实际出台的时间有可能是在两会之后”。由于新的定价机制已经讨论得比较成熟,因此目前有关部委所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加紧制订相关的配套方案。据透露,新成品油定价方案较之过去最大的不同,首先在于计价基础的改变,即将不再以国际成品油价格作为基础,而将改为国际原油价格;油价调整的周期将有所改变,据悉两次调价间隔不少于10天……
择机出台是改革方案第一箭
然而与呼声日高的“市场化”、“实时化”相比,露出冰山一角的新方案仍然保留了宏观定价的机制,改变远未到位。能源政策牵一发动全身,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与用能大国,变动只能循序渐进。尽管新方案没有根本改变国内油价受制于人的问题,但变比不变好,变是一个积极的开始。从长远看,应该在价改的同时加快石油市场体制改革的步伐,打破行政性垄断,取消更多市场主体进入的壁垒;同时要加快建立成品油、原油期货交易,通过期货市场加强国家能源战略储备,推动市场体制改革,尽快争取中国在国际油品市场上的定价权。
目前透露的油价新方案征求意见稿,可以视作往油价定价市场化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力求减少改革阻力的平衡的、渐进式的方案。
所谓平衡,即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改革的阻力。一直以来,对于石油领域的改革有价格派与体制派之分。前者认为,我国目前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国内外成品油价格内外倒挂,反映了成品油定价机制有违市场供需关系,扭曲了国内油品市场的价格信号,引导经济向高能耗方向发展。兹罪体大,在价格派眼中,定价体制改革成为石油领域改革的突破口。2005年7月,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曹玉书透露我国石油流通体制改革"三步走"的战略思路,认为要推进批发环节的改革、放松对油源的控制,必须首先以改革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前提,可以视作此类观点的集中反映。
而体制派认为,在市场准入与产品价格之间,以后者为改革之先的顺序并不恰当,如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等人就认为,“市场化的问题没有解决,那价格改革就无从谈起”,培育行业的竞争主体才是重中之重。
从意见稿来看,基本上循前一思路而行,即将容易引爆争议、激化矛盾的体制性改革暂时搁置,以油价市场化形成机制为抓手,在借助石油巨头发挥调控作用的同时,又能以国际市场竞争与市场化的价格冲破垄断。选择这一“改良式”的平衡改革路径,显然比从体制突破易于入手。
方案两大特色引人关注
此次新成品油定价方案较之过去最大的不同,在于计价基础从以往的国际成品油价格,改为国际原油价格。这一方面可以解决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的矛盾,使两者不至于南辕北辙,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国内产品油价格的时滞问题,使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近一个月的滞后期压缩到10天左右。但考虑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在新方案实施之前,会制订相应的整体配套方案,如实行价格逐步上涨,另对受影响的相关行业诸如公交、民航等进行补贴。
发改委计算出的零售基准价会被折合成WTI(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价格,当这个折合价格介于18~50美元每桶之间时,国内成品油价将与国际油价同步调整;但如果低于或高于这个范围,国内成品油价将分别按照一套方法进行不等比例的调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波动不至于过分剧烈,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可见,行政调控仍是重要的定价辅助手段。
油价离市场化仍有点远
现行国内成品油定价方法是以纽约、鹿特丹和新加坡三地市场的成品油价格为依据,如果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上涨幅度超过8%,国家发改委就会对国内成品油价进行调整。发改委定价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交通的成本、消费者的承受力等。这种定价机制的结果,通常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时间比国际油价变化滞后3~6个月,调整幅度比国际油价的变化幅度小得多,国际油价上涨的大部分压力实际上由炼油企业承担了。目前国内成品油交易价与国际成品油交易价每吨相差约1000元,以一家大型炼油企业每月出产成品油40万吨计,每月的“政策性减利”就是4亿元。这也是去年底国家补贴中石化100个亿的主要原因。
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谢仲华认为现行成品油定价方法表面上保护了普通消费者,长远看不利于培养全民节能的观念,更不利于国家长效能源机制的形成。据报道,此次成品油定价新方案主要有三大改动,一是将计价基础由以往的国际成品油价格改为国际原油价格;二是将价格调整的周期在理论上压缩了2/3;三是采用全新的价格调整模式,预计新方案实行后每次调价幅度会大大增加。谢仲华分析,这些改动符合中国国情,中国现在进口原油越来越多,石油外贸依存度已达到40%;且按照入世承诺,2006年底中国将放开成品油批发市场,加快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的接轨是大势所趋。
从总体上看,新方案部分解决了中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价格衔接问题,力求对国际市场供需做出及时反映。相应的,国内以往存在的由于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引发的国内成品油紧张时的出口潮现象,有望得到部分遏制。当然,由于行政调控仍将发挥重要作用,这一现象恐怕很难得到根治。
就国内市场而言,出于行业准入以及相关的税收调节等各方面原因,国内油品的供需关系尚不可能得到及时反映。如果说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是价格市场化的第一个层面,那么,根据国内需求作出适时调整则是第二个层面。从新方案来看,目前正在着手解决的是第一个层面的问题,要解决第二个层面的问题,改革则非深入体制内部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