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外来工吹响城乡户籍改革序曲

2007-03-26 09:32:43    

日前新生代外来工问题普遍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为影响当今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许人们还记得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北京行知学校一群民工子弟的诗朗诵《心里话》。作为新生代外来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名工子弟的“心里话”也意味着新生代外来工的平等意识正在觉醒,由此也敲响了解决城乡分割局面改革的号角……

新生代外来工平等意识觉醒

和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外来工有着属于自己这个群体的突出特点。新生代外来工不仅包括那些初中或高中毕业后直接到城市的就业者,也包括那些在城市长大的农民工子女。

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外来工没有务农的经历。之所以称他们是外来工,而不称为农民工,就是因为他们不是农民。他们只是户籍是农村人口,但不能称他们为农民,因为他们并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经历。那些从小在农村生活,后来到城市工作的外来工,对农村还有一些了解;而那些在城市中长大的外来工,甚至根本就不了解农业和农村。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外来工有着更高的文化水平。在25岁以下的农民工中,基本上都是初中毕业,高中毕业者比重也在逐步增加。
正是因为文化水平高和没有务农的经历,使得这个群体有一些鲜明的行为特点:与父辈相比,他们的吃苦和节俭精神较差,给家里寄钱已经不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他们的消费观念较为现代,他们穿着较为时尚,拥有手机、经常上网、休闲时逛街者的比重较高,不少新生代都是“月光族”;他们的民主和平等意识更加强烈,不少新生代外来工已经意识到城乡分割制度对自己是不公平的。

同时,新生代外来工也更加不愿意回到农村。老一代农民工在城市遇到困难时,回农村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他们有务农经历、有承包地,他们的“根”在农村。新一代中,那些出自农村者,对农村有了解,在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也可能回到农村。但那些在城市中长大的第二代外来工,既不了解农业也不了解农村,他们的生活经验和习惯都是城市化的,回农村的可能性极小。由此我们不难发现解决我国城乡分割的体制要求已经日益紧迫。

推进户籍改革刻不容缓

实际上,2005年法国曾发生的移民聚居区的移民后代骚乱事件,对我们就有一种警示作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引入了大量移民,并为他们建造了廉租房和廉价房,随着这些移民的进入,原有的居民也不断外迁,于是形成了规模很大的移民居住区。虽然法国提倡种族和宗教融和政策,但这种移民聚居区形成了一个个与主流社会隔离的小社会,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尤其突出的是失业问题,法国全社会失业率为9%,但在这些移民区,失业率为25%,其中年轻人的失业率更达40%。法国的骚乱不过是这些社会问题和“问题青年”不满情绪的一次总爆发。
法国的骚乱事件给我们以启示:解决好在城市长大的农民工后代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与长治久安。法国的移民后代,即类似于我国的新生代外来工中那些在城市中长大的青年。这些儿童由于户籍和家庭收入较低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在非正规学校上学,甚至有一些人上学时间很短,较早流入社会。正是由于社会角色和社会待遇的不对等,打工子弟心理健康问题较多,主要表现为适应不良和人际关系紧张敏感。

同时,还要解决好农民工聚居区和主流社会的融合问题。目前,在我国各大城市中都已经形成了一大批农民工聚集的“城中村”,这其中形成的社会问题有些比法国还严重,只是聚集规模没有法国那么大,时间也还较短。由于我国社会制度不同,发生像法国式骚乱的可能性不大,但不解决好“民工第二代”和“民工聚集区”,显然是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的。
以上海浦东新区为例,据正式统计,浦东新区的外来人口新出生儿童已经占到浦东户籍人口新生儿童的60%以上,加上在非正规医院中出生的儿童,比重有可能达到1∶1。这些外地人口的子女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子女。这种情况是全国各大城市中的普遍现象。这些讲本地话的外地人基本上是会在城市中长大,无视他们的存在是不行的。可以设想,再过10年,当我国大城市中的青少年中有一半以上的是这些没有“身份”的“本地人”时,我们该如何面对和处理?如果再过10年,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还不能打破,那时的社会矛盾是会非常尖锐的。为解决这个问题,企图再恢复收容制度是没有可能的,社会的发展已经迫切要求彻底打破我国城乡分割的体制和制度,我们的政府已经不能无视这些外来人口,更何况他们是在城市中长大的后代。
各级政府应担负起解决新生代问题的责任

回顾建国后我国对城乡二元体制的放松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二十多年以来我国在打破城乡分割体制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会更加体会到进一步改革的必要性。现在,城乡分割体制还有两方面的制度障碍:一是户籍制度,二是农民工就业、子女就学、基本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居住等制度。现在,各大城市,尤其是东部的外来人口流入城市和地区,对改革户籍制度顾虑较多,可能目前户籍制度改革的时机还不成熟,但就发展趋势讲,户籍制度改革是必然的。而且户籍制度一改,农民工问题就会如釜底抽薪一样,产生极强的连锁反应,一系列与户籍制度挂钩的制度都会失效,就像废除《收容条例》和颁布《行政许可法》所产生的效果一样。 按照目前的制度,农民工就业、子女就学、基本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居住等制度往往是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但实际上这两类问题是可以分开解决的。在户籍制度改革尚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同时,针对农民工的这些具体的实际问题,各级政府应当担负起解决这些问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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