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能否公平关系改革成败
2006-06-28 09:40:08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一直是水火不相融的,中国是第一个创造性的引进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的国家,这是一种全新的人类社会发展模式,而这种全新的模式之所以能在中国取得巨大成功的一个根本推动力就是:改革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如今中国社会收入差距的加大正在快速的消耗这改革最大的原动力,可以说,改革没有了这一原动力,中央就是下再大的决心“坚定不移的推动改革”也是没有用的。所以,今天中国如何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将关系到改革能否顺利进行下去……
中国四个维度的收入分配差距全解析
中国是一个城乡分割,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国家。目前,收入分配包括了城镇内部,农村内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四个维度上的比较。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开始逐渐扩大。
城镇内部差距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显示,2005年城市居民中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将超过8倍,有六成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而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在城镇内部,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总额的比重将接近50%。我们认为,在垄断行业、民营企业主以及外企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快速增加,下岗职工等低收入群体未显著减少,同时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农村内部差距
农民间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扩大之中。截至2003年,按农户人均收入水平进行五等份分组,高低收入组收入比为7。3:1,同年的基尼系数也扩大到0。37。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农户在非农产业与农业之间就业机会的差异以及二者之间劳动报酬率的差异;二是地区分割引起的地区收入的差异;三是农村财产分配的影响作用。
地区差距
城镇、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与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又是紧密相关的。东西部地区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迅速加剧了存在于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截至2003年底,东、中、西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关系为1。52:1:0。68。即一个东部农民的纯收入就相当于2。24个西部农民的纯收入。而同期,东、中、西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也上升到 1。47:1:1。01。比如,同一个部门同一个岗位的公务员,在广东工作的起码比青海工作的收入高两倍。
城乡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到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前三季度,我国城乡收入比达3。35:1。值得关注的是,这个数据是以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数据为基础的,尚没有将自有住房的折算租金、医疗补贴等实物性收入和补贴计算在内。如果计算在内,则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数据将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国最大的收入差距就出现在城乡之间(城乡统算的基尼系数为0。47左右),而城镇居民内部和农村居民内部的基尼系数都在0。35到0。37之间,尚没有超过警戒线。
行业差距
除了这四个维度之外,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也引起了最大的关注。仅以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为例,其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而《2005社会蓝皮书》则强调,居民收入仍在继续向垄断行业倾斜。2005年前三季度,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草制造、铁路、航空和电信等行业企业在各行业企业景气指数中名列前茅,高于各行业平均水平25%—60%。
寄希望于“三次分配”?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问题。会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据悉,目前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专家正根据会议精神,集中研讨收入分配问题。其中,三次分配成为研究的重点之一,在对策上将有新思路。
那么,什么是三次分配?要缩小财富差距,关键在于财富的分配。并且应当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一定要讲效率,就是要让那些有知识、善于创新并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报酬,首先富裕起来。二次分配要讲公平,政府应当利用税收等手段来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全面、系统、适度、公平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只有通过这三次分配,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三次分配”能否解决社会失衡问题
“三次分配”机制是解决社会失衡的最有力手段么?目前仅依靠“三次分配”机制还不能解决中国社会失衡问题,最重要的是政府的政策调控。只有政府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救助力度,搭建最低生活保障系统,才能改变社会失衡。现在我们有几部分缺失,一是我们的灾民救助力度还比较弱。在印度,一间老百姓的砖瓦房的救助标准是三万卢比,折合人民币是1800元,而我们的救助标准,在去年洪涝灾害中还停留在300元,地震标准去年标准停留在500元。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像农村的低保制度等一些救助制度还没有建立。这个时候,仅仅靠三次分配解决不了问题,关键是要率先对贫困人口建立一套有效的救助制度。在美国有3700万人每年拿着政府救济,美国人口刚刚过3亿,也就是说有10%以上的人需要救济;在印度周边这些贫困国家,医疗都是免费的,而我们的却不是。完全指望第三次分配直接缩小贫富差距不现实,但应该看到三次分配将来会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起很重要的作用。首先,依靠“三次分配”机制不可能完全解决社会失衡问题,但是会比较好地缓解失衡;其次,提倡“三次分配”也是富裕阶层回馈社会意识的加强。通过“三次分配”,可以让富人和穷人有一个相互认识。从这个角度看,资金量未必能做到,但是从行为的本身,对社会矛盾的缓解,还是有比较大的益处。
“三次分配”中政府的角色至关重要
正如前面所分析得出的,在现有条件下单纯的依靠分配制度本身来改变中国现在收入分配的不均衡是不现实的,在这个过程当中政府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一直是水火不相融的,中国是第一个创造性的引进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的国家,这是一种全新的人类社会发展模式,而这种全新的模式之所以能在中国取得巨大成功的一个根本推动力就是:改革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如今中国社会收入差距的加大正在快速的消耗这改革最大的原动力,可以说,改革没有了这一原动力,中央就是下再大的决心“坚定不移的推动改革”也是没有用的。所以,今天中国如何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将关系到改革能否顺利进行下去。所以,政府应当并且这个问题提升到关系改革成败的战略高度来对待。政府应该立即行动起来,组织有效的救助项目,让整个捐赠款的使用、捐赠项目的建立有一定的信誉。与此同时,要使捐助的信息高度透明,就要建立捐助的服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