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对央企执行“胡萝卜+大棒”政策

2006-08-18 09:49:20    

目前,能够汇聚一半以上中国重量级企业家的会议屈指可数,不过,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却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在北京举行。与往常相反的是,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并没有把中央企业的成绩作为重点内容,“讲问题”却成了最核心的话题。不过,在李荣融的发言中还是出现了一些温和的词语,尤其是对于中央企业薪酬改革表示了支持。很多人都把这看作是国资委策略的改变:“胡萝卜+ 大棒”政策……

 

“大棒”政策:不要越界投资

 

    因:中央企业亏损25.2亿

 

经过近半年的仔细“核算”之后,国资委对外公布了中央企业的“成绩单”。尽管这个成绩单充满了亮点,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应该是中央企业的亏损状况,因此,“多提问题少提成绩”反而成为最近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的主基调。

 

据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央企业实现了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实现销售收入37433.8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实现利润3516.5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6月份单月实现利润高达684.2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与此同时,上半年中央企业共有11户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达25.2亿元,同比增长4.7亿元。其中,部分微利企业的效益持续下滑,上半年累计实现利润不足2000万元的企业有23户,其中实现利润同比下降的有3户。

 

笔者认为,作为在政策、位置、经济等方面都受到优待的中央企业,本来就应该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况且中央企业经过“精兵简政”,应该更具有生命力,因此,亏损应该远离中央企业。但是现在中央企业又和亏损联系在了一起,最起码国资委也没有面子,所以,李荣融竟然用“太混蛋了”来形容这些亏损企业。

 

在李荣融看来,部分中央企业的发展规划存在着片面追求速度、盲目扩张的倾向,这是造成企业经营效益不佳的一个主要原因。这主要表现在:一,部分中央企业过分依赖负债扩大规模。上半年,中央企业负债增长超过资产增长的企业有76户,超过10%的有26户,超过30%的有4户;负债增长超过所有者权益增长的企业有84户。二,部分中央企业应收账款过大。上半年中央企业应收账款净额6066.2亿元,同比增长14%,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6.2%,其中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0%的有60户,占总数的36.1%;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重比上年同期上升的企业有77户,占总数的46.4%

 

笔者认为,自从宏观调控以来,中央企业凭借其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非但没有进行收缩,反而进行大刀阔斧的并购。其中有一部分是围绕主业开展的,但中央企业的体系繁多,很多子公司、孙公司还是在非主营业务上“有所斩获”。这种“趁机会捞一把的心态”让中央企业在快速壮大的同时,也背上了包袱。所以,李荣融在多个场合一再告诫中央企业要发展主业,不要“三心二意”。也正是为了防止中央企业贪大求全、陷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有必要对中央企业的这种投资行为进行规范。

 

    果:中央企业不要“越界”投资

就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召开之前,国资委(14日)对外发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重点监督、管理和规范中央企业的投资行为。由于《细则》的出台先于央企负责人会议,所以很多人把《细则》看作是国资委在“敲山震虎”,让央企负责人在开会之前体验一下这把利剑的“寒气”。

 

《细则》指出,中央企业在境内的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均应制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报国资委备案。

 

同时,央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须严格掌控好4项指标:一是投资方向,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是否超出合理范围(一般控制在10%以下);二是投资资金构成,企业投资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一般应在30%以上;三是投资规模,企业总投资规模是否超出企业财务承受能力,主要是企业资产负债率是否处于合理水平;四是企业新开工项目占年度投资额的比重是否处于合理范围内。

 

根据该细则,凡是上述4项指标连续2年超出合理范围的企业,国资委将进行跟踪分析,并提出具体建议措施。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投资项目,国资委将予以否决:不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违反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非主业投资不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影响主业发展的;资产负债水平超出企业财务承受能力的。

 

笔者认为,目前只有10%20%自有资金就去运作大项目的央企十分普遍,很容易导致投资失败,而国外企业投资自有资金一般在60%。这就意味着央企的投资存在很大的风险。此前,国资委很少赞成中央企业进行非主业投资,但是“落实到数量指标”这样的事却是头一遭。如果没有投资失败的例子国资委是不会如此大动肝火的,毕竟中央企业都想做大做强,都不安于现状。

 

“胡萝卜”政策:该发的钱一定要发

 

    因:社会反对发电企业高额福利

 

近一段时间,舆论对于发电企业高额福利的指责不绝于耳,但是管辖着这些电力企业的国资委却没有表态。就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李荣融对此做出了首次表态,而且还是用“处理结果”作了表态。

 

李荣融在会上先是将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和降级的企业来了个逐一点名。除了因为没有完成考核目标和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外,国电集团、大唐集团、中电投和华电集团等4家发电企业违规发放高额住房补贴,受到减分处理。笔者注意到,这4家发电企业是所有企业中唯一因为“多发了补贴”而遭到降级的。从中不难看出,国资委对高额福利的正面回应。

 

李荣融在会上承认:“部分企业成本费用控制不力。”具体统计显示,上半年167家央企中有68户成本费用同比增幅高于同期销售收入增长率,占总数的41%。从成本费用增长结构看,销售成本同比增幅高于销售收入的有93户,其中销售成本同比增长高于同期销售收入增长率10个百分点的有10户,营业费用同比增长超过50%的有20户,管理费用同比增长超过30%的有25户。

 

李荣融在会上强调央企高度重视成本费用控制工作,要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幅度,做好职工工资总额控制管理,规范各项福利、补贴的计提与发放。

 

    果:全力支持薪酬制度改革

不过,在对4家电力企业做出降级的处理之后,李荣融的话锋一转,又表示了对央企的薪酬改革的支持,归结起来一句话:该法的钱一定要发!

 

按照李荣融的观点,央企的薪酬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前门开”、“后门关”两个原则。其中“前门开”是指,该发的钱一定要发。

 

之所以这样,李荣融认为,首先,中央企业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面临各类所有制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其薪酬水平必须符合市场机制运作原则,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否则将无法和外资企业竞争。

 

其次,企业的薪酬水平要与其竞争力相适应。任何企业都必须控制好人工成本,使企业和产品保持较强的竞争力,中央企业也不例外。

 

最后,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这方面中央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

 

笔者认为,从整个措辞来看,李荣融的表态“天衣无缝”,前面有对若干违规企业的处罚,后有对国家、企业、个人关系的平衡,但是“精华”的部分还是在中间,那就是“该发的一定要发”,“该激励的一定要激励”。毕竟中央企业都处于垄断地位、把持着国家的经济命脉,所以没有激励机制和高收入明显是说不过去的。从这一反感也能够看出,国资委在薪酬方面对于中央企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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