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体制改革的“内忧外患”

2006-09-22 09:47:06    

 

自两周之内,国内30多个省市的邮政管理局如雨后春笋般先后成立。20日,全国各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名单在国内主要媒体上“高调亮相”,这在国内其他机构来讲还是不多见的。与各地监管局长们的“高调亮相”不同,有关邮政改革的相关问题也正在由小变大,由细微变得突出。这些问题有些是外部施加的压力,而有些是邮政体制改革内部的需要释放的压力。在这些问题的交织下,邮政体制改革遇到的老问题更加尖锐,新问题更加棘手……

 

“外患”:民营企业强烈质疑

 

随着《邮政法》8月版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日期日益临近,上海近50家民营快递、物流和货运公司再次集体质疑这份没有公开的法律草案。

 

50家非邮政企业们日前联合起草了一封质疑《邮政法》8月版草案的公开信,并于919日晚7点寄给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中央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政府。

 

《邮政法》8月版将邮政专营和普遍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150克以下的信件属于邮政的专营范围,5公斤以下的印刷品和10公斤以内的包裹也被列为邮政普遍服务范围,以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这意味着此次《邮政法》制订的利益涉及方已不仅仅是民营快递企业,物流和货运公司的业务也牵涉其中。

 

非邮政企业表示,150克信件相当于30A4纸的重量,这一范围内涵盖了同城非邮政快递90%左右的业务,以及城际间的非邮政快递50%左右的业务。而列入普遍服务的包裹范围,则占去了城际间的非邮政快递70%以上的业务,以及全国的物流配送公司、快运和货运公司50%以上的业务。这也将意味着民营快递目前经营的90%以上的业务将全部变成邮政专营,民营快递也就不复存在了,而全国范围内百万人的快递大军也将面临着失业的威胁。

 

另一个引发非邮政企业争议的问题就是,此次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邮政局修改起草的《邮政法》8月版,并没有向非邮政企业征询,而是直接提交给了国务院相关部门。此前,20047月和20061月出台的《邮政法》第六稿和第七稿都征求了国际快递和民营快递企业等相关企业的意见。对此,50余家非邮政企业在公开信中呼吁,《邮政法》起草单位应该开门立法,尊重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保证所有重大分歧意见能够充分讨论和协商。

 

在笔者看来,上述这些还仅仅是矛盾冲突的“最新版本”。

 

早在今年2月,《邮政法》第七稿刚一出台,就立刻遭到民营和外资快递企业的反对,213-16日,上海东方万邦快递、申通快递、天天快递等7家企业及律师一行11人赴北京,到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财经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反映意见。意见最终得到了有关领导的重视,《邮政法》第七稿原定四月的审议计划取消。

 

而根据安排,这次的8月版在征求了各部委意见后,据称已经列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讨论议程,按照程序,如果在本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将直接递交人大常委会讨论。到时候非邮政企业与国家邮政局的矛盾会上升到更多层面,尤其在越来越多民营企业涉入的情况下。

 

“内忧”:辅业分离防止激进方式

 

尽管邮政专营权的范围还没有理清,但是邮政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过程还是要推进,因此由邮政辅业资产处置所引发的争论也开始浮出水面。

 

按照确定的改革规划,中国邮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分开,两改革,四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重组邮政监管机构,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改革邮政主业,改革邮政储蓄;完善普遍服务机制、特殊服务机制、安全保障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20048月,全国邮政辅业企业共计1620个;“三类资产”206.07亿元,占邮政资产总额的17.44%。净资产为159.54亿元,占邮政净资产的18.48%,其中闲置资产56.02亿元,非主业资产150.05亿元。“三类资产”涉及人员6.8万,占邮政在册人员的16.4%

 

而由于对主业存在依赖性强,独立操作能力差的特点,实际上也是不少国有企业名下辅业在改革之前存在着的弱项,因此,国家邮政局曾明确提出过,主业对改制企业要“扶上马、送一程,不能一刀两断”。这也表现了国家邮政局在辅业分离中的矛盾心理。

 

而笔者认为,对于中国邮政这棵盘根错节的“百年老树”来说,拥有如此庞大的“国有资产”是财富也是负担。所以,只有按照逐步深入、循序渐进的方式,才能顺利达成主辅分离的目标,才能既做到资产保值增值,又做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所以,尽管出现的最新的消息显示,中国邮政有意向将其遍布全国的旗下几百家酒店一一出让。但邮政总局还是采取了比较稳健的态度,表示不会“打包”出让,而是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转让各地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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