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最后通牒警告地方不要违法占地
2006-09-30 10:06:45
就在人们都觉得“土地整顿力度有所减弱”的时候,国务院用一种类似于最后通牒的方式向各级地方政府发出了警告。国务院27日召开的常务会议,严肃处理了河南省郑州市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问题。我们注意到,这是今年宏观调控以来,处理的第二个重点事件,此前是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和副主席受到处分,这次的主角则是河南省和郑州市。而且由于中纪委的介入,这次事件的处罚力度有所增加。这次处罚不仅仅是对河南省和郑州市的,更多的是向全国的警示意义……
处理新丰电厂首次涉及高官
很多人在评价今年上半年的宏观调控时,曾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没有大的案子,无法抑制地方的冲动”。虽然有失偏颇,但是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与2004年的宏观调控相比,2006年上半年的宏观调控威慑力还不够。
不过,进入8月份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发生的重大施工事故做出严肃处理。此次内蒙古受到查办的违规事件最大的不同就是,国务院开始“点人批评”,这在以往的任何一次宏观调控都很少出现的。
会议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对项目违规建设负有领导责任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副主席岳福洪、赵双连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检查。
这个决定一出,顿时成为全国的焦点。而且对于全国很多地方来说,中央的整个态度已经明确,那就是:“增强全局观念,认真贯彻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权威性,加强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此后,严肃追究责任就出现在政府每次调控政策的结尾。
查办郑州违法占地
如果说对内蒙古违规电厂建设实施的处罚,代表了中央抑制固定资产投资的决心,那么对于河南省郑州市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则是在严把土地“闸门”领域向全国发出坚定的声音。
就在人们都觉得“土地整顿力度有所减弱”的时候,国务院用一种类似于最后通牒的方式向各级地方政府发出了警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郑州市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问题。
国土资源部的材料显示,2003年到2006年,郑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4877亩,用于龙子湖高校园区建设。在所征收土地范围内,已圈占(包括圈建围墙、平整土地、建筑物及设施等)土地面积达11339亩,其中一般耕地2999亩,基本农田4222亩。而为安置龙子湖高校区被征地农民住房,郑州市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了农民安置小区,该小区已占地575亩,其中耕地433亩(其中基本农田314亩)。
国土资源部的下的结论是:郑州市和郑东新区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依法批准用地的情况下,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高校建设,属于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行为;而郑东新区管委会属于违法实施征地,龙子湖建设指挥部属于违法组织实施征地拆迁。
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给这次事件的“定性”结论是,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数量巨大的案件。
会议指出,河南省和郑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这起案件负有责任,河南省政府对国家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的决策执行不力,有关负责人明示或默许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省国土资源厅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中央纪委常委会已决定,分别给予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原任河南省副省长)和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原任郑州市市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笔者认为,发生在河南的还是和土地有关的违规事件,更为重要的是国务院对此事的定性是“是一起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数量巨大的案件。”这种定性在整个土地整改进程中是“很罕见的”。而且由于中纪委的介入,这次事件的处罚力度有所增加。这次处罚不仅仅是对河南省和郑州市的,更多的是向全国的警示意义。让全国各地都能够从这个案件中吸取教训,收敛行为。
提前发出问责信号
其实在做出动作之前,国务院已经向各地发出了“将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的”信号,而且与河南省此次事件相隔不远。
在新华社9月5日受权播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提出,要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检查,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而且国务院的态度很坚决。
《通知》要求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或整改意见,对纠正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限期纠正整改,纠正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通知》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凡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执行和不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通知》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超计划批地用地、未按期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规定税费、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而征占土地,以及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应依法上报国务院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笔者认为,从《通知》的主要内容来看,加强监管,追究责任的味道很浓,而且这也是国务院首次出台此类带有“问责性”的通知。
所以,随后全国就出现监察部联合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了一次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那个时候河南省郑州市的此次违规征地事件就已经进入国务院的视野。
加大后续处罚力度
就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河南省和郑州市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在全国范围产生威慑效果之后,国土资源也在同一日发出通知,进一步收紧土地调控的“阀门”。
27日,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11月15日前对今年1-8月的土地利用情况上报到国土部,特别强调重点放在农转建用地上。
就在26日,国土资源部刚刚下发了《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已上报国务院的大型建设用地进行清查,短短两天内国土部就连发两个通知分别对工业用地和农转建用地进行大规模摸底。
据了解,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将涉及到各省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完成情况。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于没有农用地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坚决杜绝超计划批地、用地现象,确保全年用地规模控制在计划之内,而对于擅自突破计划、指标使用不当、低效利用土地的地方,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笔者认为,按照历年的用地情况,用地高峰期往往出现在第四季度,由于今年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国家放缓了用地审批速度,不少地方积压了大量待批用地,用地需求十分旺盛,因此土地计划调控的压力较大。此外,很多地方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高涨也都涉及到土地违规情况,所以国家监督和处理的案件的数量和频率也会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