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农村债务是没人想碰的“大窟窿”

2006-11-21 10:04:26    

最新统计显示,今年各级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加上农业税费改革后的转移支付,总计对“三农”的投入已经超过1500亿元。不过,与巨额乡村债务相比,这些钱只能缓解眼前的部分困境。目前,根据国务院的安排,财政部和农业部对中国乡村两级债务债权的调查正在低调进行中。不过其结果并不会令人满意,因为,最后的确切数字并不一定会公布,这也在避免地方故意夸大债务数额……

 

巨额乡村债务阻碍农村综合改革

中国乡村两级债务债权调查以及清理化解工作,目前正在低调进行中。也是为了避免得出的数据遭到质疑,这次农业部和财政部才不动声色地展开工作

在今年国家加强了对农村的投入,所以就形成了对农村的巨大财政支持。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向纵身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运作、“撤乡并镇”将近尾声、“乡财县管”试点已拉开序幕。然而,一系列农村综合改革进行到这一步几乎遇到了同样的一个障碍:巨额乡村债务。

中国现有4.6万多个乡镇财政,乡镇财政债务问题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呈现越往西越严重的态势。而且乡村债务的覆盖面广,几乎是乡乡有债,村村欠钱。保守3200亿元的基数,使得债务负担愈加沉重。

而且,乡村债务的增速居高不下。有专家估计,2004年中国仅乡镇一级债务就以每年200亿元的速度递增。而不良债务比例近60%的数字,更是让地方政府和领导对化解清理工作不愿过问。此外,乡村两级大量的集资借款,其借贷利率一般都在15%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30%,远远高于国家正常利率。

沉重的乡村债务影响着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并成为诱发农民负担反弹的严重隐患。

国务院《意见》遭遇现实尴尬

10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发布,并指出“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化解工作进展缓慢。

国办10月发布的此份《意见》,要求对20051231日以前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形成的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核实,分类清理。并按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不过,现实情况是,县一级负债情况还好些,乡村一级想搞清底数太难,债权人结构复杂、账册混乱、债务人无法界定清楚。因此,新的数据还是靠地方自己摸底,核实、分类,然后上报,财政部也不会下去调查,查也查不清楚,新的数据是在1998年数据的基础上累加之后7年的债务增长额。这就导致目前的调查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始。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国办发[1999]40),其旨意就是希望在摸清底数后进行清理化解,但这一任务到今天仍没有完成甚至还没有真正开始。

例如,湖南省委、省政府在2000年提出了县乡村“五年还债”的目标,时间过去了6年,不仅旧债无减,反而新债激增。

1999年的调查清理工作由农业部牵头,而在清理化解工作上农业部因没有调动转移支付和各项减免的权力而不了了之。

此次《意见》则明确了财政部的角色,“重点研究防止新债、摸清底数、分清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等措施,研究起草清理化解乡村债务配套文件”,由财政部牵头,农业部参与。

不过财政部目前只是拿出了指导性意见,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曾经表示:“不论从总体债务数额还是分类情况,乡村债务都太复杂了,我们只能通过出台指导性意见并在试点地区的化解清理工作总结经验,为日后出台具体化解方案,并在全国实行做准备。”

防止虚报调查只能低调进行

安徽省2005年选择10个县进行债务化解工作试点,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主要采取核销、盘活、对冲等措施,达到了10%的化解率。

而令人尴尬的是,2005年考核的结果是,9个县得到表彰,并获取总额几千万元的奖金,不过所得奖金都被要求必须用于化解项目上。

而今年安徽省继续增加14个县进行试点,据说奖金将会更多,只不过也还需要用在化解项目上。从结果来看,这种考核激励机制其实就是一种政府对乡村债务的补贴形式,可以看出国家对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一个基本态度。

地方都有一种期待:如此庞大而且年久的债务根本无法还,最终还是会由政府转移支付来全盘解决。在地方的这种心态下,财政部和农业部只能欲言又止,只好闷头先试点,在地方官员看来,这么多的债务除了中央没有其他组织和人能解决。

笔者认为,摸底数字出来后,也不会公开,如果一旦传出通过国家财政解决这一债务的消息,势必会带来更多麻烦,那乡村报上来的债务数额岂不增长更快。

所以,最新的消息显示,由财政部和农业部牵头的关于中国乡村两级债务债权调查以及清理化解工作,目前正在低调进行中。也是为了避免得出的数据遭到质疑,这次农业部和财政部才不动声色地展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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