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良宇案看中央的“弱势地位”

2006-11-23 10:01:35    

 

这次因为下定决心查处陈良宇案,中央核心领导层受到了中国和世界的舆论广泛赞誉。但从中央派了一百多人的纪检队伍进驻地方,不计成本以求得解决问题的过程看,中央权力在与地方利益集团的博弈中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简单地说,中央政府只拥有名义上的决策权,而无政策执行能力。中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经过地方和基层的层层过滤而消失得无影无踪。在众多分享和瓜分中央权力的角色中,最主要的有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和今天人们所指称的“特殊利益集团”。中央各部委,也就是学界所说的“官僚体制”或者功能部门,应当说是中央政策的执行者。但是由于因为中央决策机制的不健全,在很多场合,实际上是部委决策,中央背书。部门利益主导了部委的决策,部门利益取代了政府的总体利益甚至是国家利益。计划经济的解体和大规模的分权导致了地方经济力量的崛起。但是因为中央地方关系缺少制度机制,很多地方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为“独立王国”。虽说“党管官员”的原则使得中央政府可以任免部委和地方的主要领导人,但是中央政府所能任免的地方大员来来往往,而地方利益则是永恒的。中央任命的地方大员只相当于一个大学里的访问学者,而地方利益代表就如这个大学里的终生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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