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新版”医改方案想让全民受益

2007-01-11 09:45:30    

每当提起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失败”二字出现的频率大大高于“成功”。这不仅代表了社会对于医疗体制改革的失望,更体现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医改中的无所建树。所以,卫生部从去年开始对外宣导的“新版”医疗体制改革就备受期待。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医改新方案框架终于公布于众。其最核心的是对于怎样“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首次有了细致的描述。尽管还没有看到结果,但对于这种新的尝试,全社会还是充满期待…

 

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为关键  

18日举行的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高强指出医改要建立四项基本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和进行公立医疗改革。分析认为,此四项基本制度初步勾勒出卫生部医改新方案框架。而从整个改革的表述来看,最核心的则是对于怎样“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首次有了细致的描述。

高强指出,所谓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而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则是:以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在笔者看来,在经历了何种模式的争论之后,最新的改革方案最后还是借鉴了英国医疗卫生模式即未来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首先要解决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最关键的则是,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面基本医疗不仅体现在财政投入上,而且表现在政府直接提供这种医疗服务。这点在此次会议上得到证实。

这不仅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让更多人感受到国家财政反哺社会,而且还扩大了受益面,保障穷人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值得商榷

 

整个医改方案的第二层就是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高强在会上提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但不能满足所有的医疗服务需求,居民患重病到医院治疗,还需要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抵御经济风险。因此,要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其有三个核心“骨骼”,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辅之社会医疗救助等。这些制度汇合在一起,将构成我国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

不过,在笔者看来,整个医改方案的第二层面仍有待商榷。因为,依靠社会保障体系来缓解百姓所面临的大病风险有些过于理想化,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操作起来并不简单,而且中国不断加大的地区差异也很难让这个设想落实到位。

 

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控制成本

关于医疗改革的第三部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卫生部也给出了清晰的界定。

高强对此的解释是,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

在笔者看来,现在的药价居高不下是社会对医改评价很低的原因之一。而放开药物市场又对药价的不断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百姓生活所需的基本药品进行把控,就必须出现在以保障全民基本医疗的制度中。这也意味着,在基本医疗领域和公共卫生保健领域,政府既提供资金,也提供医疗服务,同时主导药品来源。这也印证了卫生部有关负责人的想法“医药应该产供销一体化,这是最好的控制成本的方法,我们将来可以往这条路上走。”

 

对公立医院改革实行不同经济政策

现有公立医院如何改革,是中国医改最棘手的命题。在这次会议上,卫生部也给出了三点关键思路:

一是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对公立医院要规范收支管理,控制盲目创收倾向。

二是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主要措施是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对医疗机构不分投资渠道和隶属关系,由属地政府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实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监管的机制。

三是改革医院“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以此来遏制医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导致医疗费用水涨船高的趋势。最终突出公立医院要突出公共服务职能。

 

 

 

亚博联合咨询    北京经济观察员    张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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