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此次加息并非最优选择

2007-12-21 09:24:14    

近日,泸州老窖要求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改为劳务派遣,再次引发人们对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论。先是华为事件,如今又是泸州老窖,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前夜,企业均在为减少人力成本未雨绸缪,突击把一些老员工改为劳务派遣成为他们的首选策略……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成避风港

新的《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就正式实施了。一时间,用人单位却开始想出各种各样的招数来应对新法给自己的带来的束缚。华为、泸州老窖案也只是冰山一角。不过,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势是:目前,许多事业单位在安排明年的编外职工的程序上,都选择了与劳务派遣机构合作,其单位所需临时工和编外人员都改由劳务公司进行派遣。不仅仅是事业单位在新法实施前的调整上想到了劳务派遣机构,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许多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在年底前突击把一些老员工改为劳务派遣。一时间,劳务派遣机构就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夜变得异常火爆起来。

不过,用工单位把员工的人事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并不意味着企业就没有了责任和义务,也不意味着对劳动者的所有保障义务都要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承担。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都会事先与用工单位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事后,双方需要依据合同分别承担围绕劳动者产生的费用。

所谓的劳务派遣,实际上是“择优选择”,劳务派遣是其公司的一项业务之一,每年将有大量人员从这里输送到各个企业。对于目前劳务派遣公司的“繁荣”,可能会有一些促销员、导购、保洁、司机等成为市场上的需求,会找到劳务公司。但从其公司的角度出发,需要根据合作单位、公司的背景、品牌来综合考虑。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东部地区劳务派遣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目前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地,并且劳务派遣也在其他地区陆续不断地开展起来。广州目前从事人才租赁的公司达到120多家,北京仅劳动局颁发了资质证书的劳务派遣企业就在300家以上。

  劳务公司:人员稳定性成招聘首选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公司同样面临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如果某劳动者与原单位合同已到期,原单位不愿续约,我们又未能替该劳动者及时找到新工作,就得支付补偿。但长远考虑,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给劳务派遣公司带来了更多机会。另一方面,劳务派遣公司基本上都处于岗位多、劳动力少的情况。这种供求状况下,劳务派遣公司不愁会有大把的劳动者砸在手里。当然,如果签下了总是不受用工单位欢迎的劳动者,只能认赔了。这也是劳务派遣行业存在的正常风险。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在今后的招聘中会将“人员的稳定性”更多地考虑到招聘条件中,不仅仅从工作能力出发。派遣公司在新法实施后,离职成本在增加,要规避离职率高、流动性大的人员,保障在派遣期内的稳定工作,这样使公司风险降至最低。从招聘的角度出发,需要考察人品、素质等多方面的内容。

  劳动者:不放心劳务派遣公司能保障权益

《劳动合同法》从颁布到实施的这两个月,劳动者、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三方的博弈前所未有的激烈。在用工单位纷纷与劳务派遣公司联姻之际,被单位“抛弃”的劳动者们则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虽然说,跟谁签合同都一样,都会有保障,但是待遇会有差别。如果是公司的在编员工,福利特别多。换成是劳务公司派遣的人,就成了外人,活得多干,钱却少拿。
除了“同岗不同酬”,劳动者的另一种典型性的顾虑是待岗期间的待遇问题。如果跟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违约的话,得按照公司的工资水平补偿劳动者;而换了劳务派遣公司,在未替劳动者找到新工作的期间,支付的赔偿标准相对比较低。再者,待岗期间的三险一金也将出现无人负责的局面。

  分析观点:法律交替过程中需要衔接办法

实际上,目前的‘工龄清零’、转向劳务派遣公司等乱象的出现,暴露了新旧法律交替过程中衔接办法的缺失。当然,任何一部新的法律从颁布到正式实施,都会有适当的间隔。有关的利益方自然会利用这段间隔的时间,趁着法律尚未正式实施,尽可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所以一些问题往往会在新法颁布后集中爆发。因此,法律的制定部门应该提前预想到新法颁布后可能会导致的一些问题,从而进行提前的准备,制定衔接办法。

赶在年底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让他们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并不能节约成本。新法特别规定,劳务派遣主要适用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的工作岗位,如果并非这类岗位,单位将难以规避义务。不过,劳务派遣形式对劳动者权利保护以及就业稳定性的影响,还有待于观察。

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尽快对《劳动合同法》做出详细的司法解释。有测算表明,该法实施后,企业的用工成本可能会增加8%-10%左右。“工龄清零”、转向劳务派遣公司等极端行为的发生,正是反映了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等条款的误读。

另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应该尽快完善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避免一些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钻法律政策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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