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调控楼市思路发生重大转变

2007-08-16 09:30:38    

国务院办公厅13日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与此同时,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这两个通知看,政府调控楼市的思路发生了重大转变:不再直接以价格调控作重点,而是以借鉴香港经验扩大廉租房供应来为楼市场降温……

政府重申“十一五”解决困难人群住房问题
1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二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一些重点城市房价涨幅甚至超过了10%。与此同时,中国政府网也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此项新规表明,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符合目前廉租房制度保障条件的“夹心阶层”家庭,也逐步列入廉租房保障范围。而能不能完成住房保障这项艰巨任务,也将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意见》明确指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各地要切实保证供应。并要求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
《意见》明确指出,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
从2006年的数字来看,政府的廉租房投入只有70.8亿元,只占当年房地产投资的0.36%。为了更好地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意见》规定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90/70”政策已成中国房地产业未来发展准则
从现在看,房地产业起码要在10年时间里遵循“90/70”的政策主调,这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房地产行业已进入转型期,业界需要转变观念,接受这样的现实。
 廉租住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内
 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内
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以帮助低收入家庭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 “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覆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城市新审批、新开工住房,每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重量级政策叠出印证政府调控思路转变
经国务院同意,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要对本辖区内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采取自清自纠与逐级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动员部署、自清自纠、重点抽查和总结报告四个步骤实施。
  清理的重点包括是否将应当出让的土地作划拨处理、是否将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出让金的定价以及收支是否合法合规、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无违反规定改变用途等规划条件四个环节。具体内容包括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供地后的宗地使用情况等。
与此同时,《人民日报》再次发表“让劳动者充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文章,联系中央政府近日不断出炉的政策与声音可以看出,监察部等五部委下发这一通知属于中央政府“以人为本”执政思路的一环。
官方报道称,此举是为加强土地调控,严肃查处并纠正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治理土地出让领域的腐败问题。显然在国务院宣布解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后,监察部等五部委公布的这项通知,有配合国务院落实低收入者住房困难之意。而从当局今年针对楼市未出台调控政策,重点扩大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体现了当局调控楼市的新思路,即借鉴香港经验,不再单纯以遏制房价为调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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