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防国企垄断损公众利益

2011-12-12 12:37:08    来源:兰瑞环球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12月10日在"2011(第十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指出,须防止国有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并要形成规范合理和政府间政策安排。他又指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路径日渐清晰,国有企业在向两个方向集中,并逐渐形成两种类型不同的国有企业,一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其特点包括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二是竞争领域的国有大企业,是提升国家相关产业竞争力的排头兵。邵宁认为,上述两类企业,分别有不同的改革方向与路径,即公益性的国有企业就是要"改革加监管",竞争型国有企业就是要"公众公司改革"。对于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到四方面:一是以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改革;二是建立有别于竞争企业,有出色的竞争人管理制度,考核和评价应切合企业的功能定位;三是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管,提高透明度,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四是形成规范合理和政府间政策安排。邵宁表示,对于竞争型国有大企业,改革的方式是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公众公司改革,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和规则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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