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贷分类还款方案敲定

2012-03-20 09:57:34    来源: 兰瑞环球

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新政终于落地。上周,银监会下发了《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原则上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同时,对于今年到期的平台贷款,也分类制定了详细的还款方案。对于9.1万亿元存量平台贷款的解决思路,监管层将秉持"政策不变、深化整改、审慎退出、重在增信"的方针。监管层要求,对于今年到期的融资平台贷款,各银行与各融资平台要共同制定详细的还款方案。牵头银行将还款方案于2012年4月底前报送各银监局。据了解,之所以监管层选择此时出台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监管细则,主要是因为2012年平台贷款将迎来首轮偿债高峰,出台政策可以化解风险。值得指出的是,在《指导意见》中,并没有此前市场盛传的"对有条件的平台贷款进行2-3年展期"等条款,而是更详细地对不同情形的平台贷款做出分类监管,而分类监管的指标主要是平台贷的现金流覆盖率、项目完工程度以及有无足够现金偿还贷款本息。其中,对于现金流全覆盖、项目已经完工达产且已形成现金流收入的融资平台,要封闭现金流,对回笼款进行专户管理,按照原来的约定及时清收贷款。而对于现金流全覆盖、项目已建成但还没有产生足够现金流偿还贷款本息的融资平台,可以在原有贷款额度内进行再融资,简称为"收回再贷"。此外,还有比较严重的一类,现金流不能够全覆盖,工程项目不宜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的平台,银行只能只收不贷,并要求地方政府将贷款纳入预算。但是对于现金流全覆盖、已经确定工期但因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如期完工的项目,监管层也给了"缓和"的空间,贷款已到期的融资平台,要一次性修改贷款合同,根据实际工期重新确定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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