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

2012-06-20 09:37:05    来源:兰瑞环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就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提出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基本原则是,要坚持公平竞争,实行分类指导,强化政府责任。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应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投资另设附加条件。凡是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民间投资。要确保政府对市政管网设施、市政公用公益性设施和服务等领域的必要投入,并加强行业监管,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确保政府投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地要健全市政公用产品、服务质量和工程验收等标准规范,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和检查。严格按照有关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对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实施定点、定时监测。监测结果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应通过适当的途径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对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管,通过产品和服务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成本状况,为政府定价提供基础依据,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防止成本和价格不合理上涨。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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