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处污新政,提升城镇规划

2013-09-22 10:20:55    来源: 兰瑞环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8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要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二要主动响应社会关切;三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近年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地上、轻地下"、运营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短板"和"欠账",已成为一些城镇运行之殇。会议明确要求: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城镇新区要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的不得投入使用,未达标的必须进行改造;二、规范雨水和污水排放,促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三、加强对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管,强化窨井盖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四、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地方政府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易涝点治理;五、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污等行为。对不依法核发许可证、监管不力的,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