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释放基金公司加强风控管理力度信号

2014-06-27 10:18:21    来源:兰瑞环球

6月26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从各方面来规范基金公司的风控操作。《指引》第十三条中也提到,"各部门负责人是其部门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是相应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是本岗位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风险管理职责的实施"。也就是说,公司的高管和风险爆发中所涉及的其他员工均应承担责任。

这样的规定,很容易让市场联想到基金老鼠仓是否要追究基金高管责任。据了解,一直以来,基金业所出现的老鼠仓案件中,基金经理通常充当"临时工"角色,一旦某家基金公司曝出老鼠仓案件或者传出风声,基金公司便会立即宣布该基金经理已离职的消息,与基金公司无关,从2008年以来,监管层处罚的12起基金业老鼠仓案件中,至今无一家基金公司公开表示对老鼠仓事件承担责任。

尽管如此,该《指引》只是配合新《基金法》出台的相应配套法规措施,这其中虽然涉及了对内幕交易老鼠仓等的风险防范漏洞提出了追责的细节,但并无实际的责任判罚标准和更细致的规范,因此《指引》恐对基金公司防控老鼠仓以及老鼠仓监管的力度和效果并不大。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