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虚假代言罚“禁言”3年

2015-04-27 10:29:09    来源:协会秘书处



沿用20年的广告法,4月24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大修,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在广告内容准则、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烟草广告、未成年人广告、互联网广告等进行扩充和细化。值得一提的是,新广告法严控烟草的广告发布,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同时明确禁止利用其它商品广告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另外,新修订的广告法对明星代言规定更严格,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2014年,中国广告市场总体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位,广告年经营额达到5,600多亿元人民币。随着中国广告业的飞速发展,实施20年的现行广告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广告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专家认为,4月24日通过修改的广告法,进一步完善了广告监管法律制度,保障和规范行政主管部门职权的实施,提升了虚假违法广告惩治力度,相信将对中国广告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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