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出台扶持工业企业优惠政策
2010-08-26 15:27:11 来源:商务部
近日,琼海出台扶持工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工业企业在2007年2月31日之前可享受到优惠扶持。优惠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各企业以2002年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实行优惠扶持,其基数由国税部门提供的为准,含入地方库数和上划数;2002年享有优惠政策的工业企业可按原规定征收额的12.5%计算,由同级财政拨给企业扶持发展生产;其余企业不实行财政扶持政策。增值税超基数部分,根据不同工业企业,由同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拨给;高科技企业,超基数部分按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即入地方库和税收返还数,下同)的50%拨款扶持;近期引进的外来企业,按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40%拨款扶持;本地(琼海籍)新办的企业,按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拨款扶持;享有地产地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原有工业企业,按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10%拨款扶持;城建税按入库数的50%拨款扶持。企业扶持金每月拨一次,先由工业企业提出申请,税收部门审查,然后送市财政部门审核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