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温州“炒煤团”事件引起业内广泛关注。然而对于温州商人的投资定性,尽管媒体报道认为是具有投机性质的,但地方政府给予的定性是投资。一份《关于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省投资兴办煤矿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日前出台。《报告》由专门调查组撰写。调查组由山西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会同浙江省相关能源部门和温州市协作办三方面人员组成。《报告》显示,温州民营企业大多以承包形式投资经营煤矿,承包年限一般在几年到几十年之间,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是投资而非投机。从生产环节看,温州民营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扩大产能,在技术改造基础上增产,只要符合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应该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从销售环节看,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就地直接销售煤炭,价格跟市场走,没有通过集中买卖的行为炒高煤价。《报告》并不回避温州煤团给山西当地带来的负面影响,包括“矿山滥采乱挖、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但强调这“其实是整个煤炭行业甚至资源型地区普遍遇到的问题,并不是温州籍投资者的独有做法”。《报告》分析认为:温州人“炒煤”的提法是不合适的,温州人介入山西的煤炭生产,有助于缓解目前的煤炭短缺。同时,“从培育比较健全的煤炭供应结构角度看,温州人的投资行为还证明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解决能源供应问题方面,完全可以扮演更加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性的角色,值得煤炭等能源行业管理高层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