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放开伴着分歧前行:理不顺的电煤价格链
2010-08-26 15:31:47 来源:经济日报
4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向山西省计委和去年底刚刚组建的五大电力集团发出通知,要求电煤供需双方企业务必于今年6月底以前,按照国家贫瘦煤、无烟煤每吨提高8元,大同优混煤每吨提高2元的协调意见,签订电煤订货合同,落实运输计划。
通知同时强调,各国有重点煤矿和电力企业要从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地方政府、行业主管、行业协会或订货牵头单位要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做好签订合同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此通知下发前已签订的电煤合同继续有效,不再改变;6月底以后未签订订货合同的企业,后果自负。
煤价放开十年路
电煤价格在去年初就已放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为什么要在一年后再以通知形式出面协调电煤价格,并以“后果自负”的措词来督促煤电双方签订电煤订货合同呢?
今年是我国放开煤炭价格第11年,这期间1993年到1995年为逐步放开阶段,1996年起为除电煤外价格全部放开阶段,2002年为电煤价格放开阶段。
在前两个阶段,煤价放开基本顺利。随着煤价的放开,收益的增加,长期亏损的国有煤炭企业也在1997年首次实现了全行业扭亏为盈。但是,由于煤价的放开,在原先计划价和市场价巨大利润空间的驱动下,全国煤炭产量也出现了连续数年的大增产,其中,1994年比上年净增近9000万吨,1995年又比上年净增1.2亿多吨,1997年达到了创纪录的13.97亿吨。由于产量连续几年超出了国民经济的需求,进入1998年,随着全社会煤炭积压增加,价格回落,刚刚盈利的国有煤企再次出现了全行业亏损。为了让国有煤企走出亏损,国家从当年起围绕控制煤炭总量的目标,实施了加大国有煤企改革力度、企业下放地方、关停小煤矿为主要内容的治理、整顿攻坚战。
三年中,全国共关停各类小煤矿5.8万处,占原有小煤矿的73%。随着大批小煤矿的被关闭,煤炭年产量降到10亿吨左右,到2001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回升,煤炭供求也出现了基本平衡,局部偏紧、煤价上扬的局面,到下半年煤价更是出现了快速上扬的势头。煤价的上扬,也使国有煤炭企业在当年扭转了连续多年全行业亏损局面,再次实现盈利,全年实现利润首次达到41.7亿元。当时国家经贸委的一位负责人说,这一成绩在我国煤炭工业历史上前所未有。
电煤价放起纷争
与煤炭价格放开前两个阶段相比,电煤价格的放开则好事多磨,不那么顺利。有人概括说,电煤价格的放开始终在伴着分歧前行。
2001年12月28日,2002年煤炭订货会在厦门召开,刚知道国家将从2002年起取消电煤指导价的煤电双方,就在会上为新的一年电煤价格如何确定产生了分歧。
在当年煤价上涨中获得好处的煤企,希望借着价格上升的势头在新的一年电煤价格能多涨点。理由很简单,虽然2001年全国煤价有了较大幅度上涨,盈利不少,但煤炭行业职工收入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全国50个行业平均收入排名中,仍居倒数第二,险些落到军工的后面。同年电力职工的收入却是煤炭职工收入的三倍左右,多涨点理所当然。
对此,电力企业的态度是“涨价可以,但电价也要有所调整!”话中有话的回答,事实上是说,国家对电价执行的仍是严格的政府指导价。没有国务院的批准,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能让电价上涨一分钱。电价不涨,你煤价也不要涨。
为使双方对电煤涨幅形成共识,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副主任石万鹏在订货会开幕当天到会苦口婆心地对双方做工作。
石万鹏同志说,明年起电煤价格全面放开,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受价格规律的影响,明年电煤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是必然趋势,电力企业要有这个思想准备。同时,煤炭企业也应认识到电力行业是最大、最稳定的用户,全年用煤约占煤炭市场需求的二分之一,回款也相对较好。煤矿与电厂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
石万鹏同志提议:“我看,明年电煤价格总体上调8元/吨左右是正常的,当然不同地区、企业情况不尽一样,基数高的可以适当低一点,基数低的也可以适当调高一点。”
石万鹏同时说,有的煤矿对电煤价格上涨的期望比较高,想多涨一些。煤价连续下跌好几年,有这样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涨得过多也不利于保持煤炭供应基本平衡格局。如果煤价超过国际煤价,国内用户就会多进口煤炭;而且,煤价涨得过高也不利于关停小煤矿。小煤窑就会死灰复燃,不顾一切生产。
最后,石万鹏同志希望双方在价格问题上多沟通、多协商,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又要考虑长期协作。一句话,煤矿不要漫天要价,电厂也不要任意压价。
说服归说服。在多数煤炭企业眼里,与1993年煤价放开后全国煤炭价格连续几年上涨10、20元/吨相比,电煤总体价格上调8元/吨的提议显然让他们无法接受,合同自然也就无法签订。就这样,原定在2002年元月10日结束的订货会只好延期。
相互妥协合同签
为打破僵局,元月中旬,石万鹏同志又约请山西省主管煤炭的副省长和原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再赴厦门订货会,做双方的工作。
据知情人说,石万鹏同志在再次抵达厦门的当天,首先对大同地区部分煤矿出现的故意囤积煤炭、待价而沽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山西代表在会后就这一问题做出解释,并保证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对电力企业,石万鹏同志也同时给予了一定的压力,强调在目前煤炭行业维持扭亏状态的关键时期,电力企业也要做出相应的妥协。
最后会议在电力方面做出同意电煤上调10元/吨内的让步中结束。
对此结果,煤协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并不满意,表示将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当前的煤价问题。大同煤矿集团的一位职工则说:“10年了,好不容易有了盼头,结果只涨不到10元,买包好烟都不够!”
为了落实签订的合同,1月28日原国家经贸委又在北京专门召开了全国煤炭座谈会。会上,石万鹏同志再次要求与会的国家下放地方的原90多家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十分珍惜、自觉维护刚刚出现的煤炭供求基本平衡的局面,绝不能自毁长城。要重合同、讲信用,认真落实兑现订货交易合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决不能有借煤炭略为偏紧机会拿一把、敲竹杠的想法。同时,要与资信好、用量大的用户建立起稳定的供求协作关系,签订中长期合同,实行直供直销。
许多人以为,发生在煤、电双方间的价格歧义可以画上句号了。但随着新的一年订货会的召开,人们才发现磋商还得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