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客观评估取消农业税的意义

2006-01-04 09:50:33    

如果问在中国近二千年的历史上,哪个历史事件的时间离我们最近,有很多人会说“神州飞船上天”。但是,答案却不是。因为,另一历史事件离我们更近、意义更加巨大、影响更加深远。这就是:中国取消农业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9日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就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人们应该佩服中央的这种勇气,毕竟这种决定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决不是用简单的字眼就能形容的。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农村,甚至农村人口的日常生活都会因此而发生巨大的变化……

 

农业政策的五年风雨历程

 

2001年,棉花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棉花放开收购,实行社企分开和储备与经营分开;粮食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

 

2003年9月后,粮食价格出现上升趋势;此后,国家三次大幅度提高了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正式公布,提出加大减免农业税力度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4月,部分省市开始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

 

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宣布:“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5年内取消农业税。”

 

2004年,为扭转粮食生产连年下滑的严峻形势,粮食直补措施出台。当年全国29个省(市、区)安排补贴资金120多亿元。从2004年开始,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劳动力市场用工告急,仅珠江三角洲地区,民工缺口保守估计达200万人,“民工荒”现象使很多企业都为招不到农民工而发愁。

 

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宣布:“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从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到取消农业税,中国的农业政策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尤以“取消农业税”这个动作最为激烈。

 

“三农问题”解决思路的根本性变化

 

与早期的农业税相比,现在的农业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历史上的农业税包含内容十分丰富,不论是“摊丁入亩”,还是实行“一条鞭”,都是为了简化税负,提高农业税的征税效率。但是,如“黄宗羲定律”预言,无论是休养生息,还是轻税薄赋,农民在经过短暂休整之后,不得不再次背上沉重的赋税包袱。

 

这种周期性的历史税赋制度变迁,与中国旧时代出现的周期性的改朝换代不无关系。在王朝建立的初期,总是实行轻税政策,鼓励农耕,发展农业生产。但是,当王朝政权稳定,机构逐渐膨胀,腐败现象丛生的时候,老百姓不得不再次背上沉重的税务负担。

 

所以,如今废除农业税条例,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但是从深层次来说,它标志着中国的政治文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立法机关真正意识到法律的终极价值所在;废止农业税条例,充分体现了公民的意愿,保护了农民的利益。从深层次看,也表现了国家高层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根本思路的完全变化和行动实施的坚定决心。

 

“取消农业税”的作用还不能被夸大

 

不过,有了这些成绩并不能说明就可以高枕无忧,毕竟“三农问题”是一个由庞大系统交织起来的矛盾体。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农村依然面临三大问题:如何遏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卷土重来,如何从财力上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如何解决农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消了农业税,仍未取消农业税的河北、山东和云南,最迟12月31日也要全面取消农业税。

 

  对于山东、河北大省来说,全部减免农业税,财政上还是有一些难度的。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既有的财政困境和债务问题此后将更加凸显出来,而这些问题能否顺利尽快解决又直接牵涉到乡镇机构改革等一揽子农村改革问题。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还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障碍。

 

  过去数年,县乡债务问题已经日益上升为一个突出问题,依据不同的统计口径,县乡政府的债务总规模从4000多亿到上万亿元不等。

 

  农业税减免之后,按规定将由中央和省两级的财政进行转移支付,解决乡镇财政这部分缺额。但现实情况是,有的地方转移支付没有做到位,不能根据乡镇的要求划拨足额费用;同时要求基层乡镇良性运转,乡镇只能举债办事,乡镇债务继续膨胀;另外,尽管中央严格要求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但是乡镇面对现实的财政缺口,还是能够巧立名目进行各种收费。

 

因此这就要研究乡镇机构如何进行更加有效的改革。

 

  目前全国很多乡镇已开始进行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预热。乡镇机构人员的数量庞大,全国约4万乡镇,每个乡镇干部都按照公务员的编制,加上上百名事业单位人员。如何解决他们的去留,如何解决剩余人员的收入,成为一个最现实的问题。

 

 “只要农民能借到钱,生产就可以发展。”因此,必须解决农村金融改革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据统计,目前仅邮政储蓄一项每年就从农村抽走资金1000多亿元;农村信用社多年来也一直是存款量大于贷款量。

 

如果不尽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以千亿计的资金流失,必然会削弱以百亿计的财政投入的效果。

 

加大投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务之急。投入不足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如何通过推进体制改革使投入真正发挥应有的效果,也是“取消农业税”之后新农村建设亟需解决的问题。

 

以往财政投入更多投向大江大河治理。由于财政支农存在投入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一些调查发现,有的政府支农项目资金最终到农民手里时,只剩下实际投资的五分之一左右。这极大地阻碍了农民进行再生产、进一步消费的积极性,同时也造成了看病难、上学难等诸多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全面统一的执行力

 

尽管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是为了顺利渡过由于取消农业税而产生的矛盾期,中央在出台文件之余,又及时地为解决农村财政问题提出了多项措施。

 

就在十届全国人大十九次会议表决取消农业税之前,在29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中央同时就加大对农村财政投入提出3项明确指标: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

 

分析员注意到,尽管中央多次提到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但这么大力度、这么具体地谈投入还是第一次。这是一个重要转向,表明基础设施建设将从城市转向农村。

 

而这也是近几年加大农村投入试行方法的一个肯定。

 

近年来,中国对农民、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大幅增加。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预计将超过3000亿元,比2002年增长50%以上,其中287亿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为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达到664亿元,比2002年增长271%。与此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在近几年的成效也相当显著。国家税务总局预计,今年仅减免农业税就为农民直接减负220亿元。

 

此外,要围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之一。

 

国家已经明确,明年将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统筹推进农村金融等其他各项改革。同时,加大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力度。

 

分析员认为,“取消农业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经之路,但不是最终的目的。因为在“取消农业税”之外还有着比较大的困难横亘在前方。例如,农村乱收费、农业投入不足、农村基层执政能力欠缺、农业人口就业环境差、工业反哺农业进程缓慢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并不是一个法律或法规就能药到病除的,最根本的还是依靠中央与地方上下一心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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