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政策抗非“托市” 减免相关行业税费

2010-08-26 15:11:25    来源:千龙新闻网

       为减少非典型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北京市日前紧急出台多项政策抗非典“托市”。该政策措施自2003年5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执行。这是记者自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的。这些措施包括:

  一是对零售、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服务行业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经市及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可缓缴5个月。

  二是对百货零售、餐饮、旅店、旅游、建筑、娱乐等行业支付职工工资困难的本市国有、集体企业,由各行政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分别统计核定人数,由同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按每人每月290元标准借支基本生活费。

  三是对承租市及区县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疫情期间依法关闭或者停业的,减免租金50%;商业、服务业、餐饮业、娱乐场所等受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减免租金30%,其中执行公企租金标准的,减免租金20%。

  四是统一为大型商业企业、省际长途汽车客运站配备体温门检设备。

  五是继续集中资金,确保市政府确定的现代制造业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六是加大对企业扩大出口的支持力度。2003年,对出口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按出口额以1美元补贴1分钱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软件产品按1美元补贴3分钱的标准给予奖励。

  七是对百货零售、餐饮、旅游、娱乐、公共交通客运等行业优先提供政策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或长期贷款担保,担保费减半收取。

  八是对企业研制开发防治非典型肺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购置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摊入成本。

  九是对市及区县所属旅游企业因支付人员工资、保障性供给、防疫性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费用困难而形成的短期银行贷款,市及区县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5个月。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